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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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GB/T44856-2024)要求,四川省社保局决定自2026年7月起,统一按该规范计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认证周期计算方式

自最近一次认证时间的当月起计算,有效期12个月。

二、新旧方式对比示例

原计算方式:从最近一次认证时间次月起算,有效期12个月。例:2024年12月认证,有效期2025 年1月至12月,超期未认证自2026年1月起停发待遇。

新计算方式:从最近一次认证时间当月起算,有效期12个月。例:2024年12月认证,有效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超期未认证自2025年12月起停发待遇。

三、停发与恢复

超期未认证的,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补办认证成功后,待遇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待遇。

请广大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避免影响待遇正常发放。

特此通告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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