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丽、李培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7 15:38
【字体:    】
分享到:

张丽、李培杰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192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李培杰

2026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