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桂英)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9 15:18
【字体:    】
分享到:

李桂英因保管不善,将夹府林证字(2008)第125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桂英

2026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