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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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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就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夹江县自然资源局916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

各镇(街道)分管自然资源工作负责人1人,并推荐村民代表1人;县农业农村局1人;县交通运输局1人;县水务局1人;县文广体育旅游局1人;县发展改革局1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县统计局1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人;县司法局1人;县财政局1人。除以上人员外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确定,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推荐,或者由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五、申请方式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1.夹江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夹江县辖区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5月28日18:00前,持居民身份证或本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到夹江县自然资源局报名。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和保守国家秘密,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胡一帆;联系电话:1998348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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