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提出。联系电话:2428955;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0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提出。联系电话:2428955;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