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夹江县财政局关于反馈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央财预〔2026〕5号),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我局林业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产出指标中未设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未设立生态效益,缺乏相关具体目标等关键内容;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尚未形成。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个别项目规划止步于苗木栽植,缺乏持续性抚育、补植、防火防病虫害预算与计划;后期管护责任主体模糊,权属不清。
二、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补充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和权属归属,将抚育管理、补植补造、防火防病虫害等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实行“造管并重”,杜绝“有人种、无人管”现象。
三是强化绩效跟踪监控。建立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偏差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整改效果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规范。整改后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完整,涵盖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生态效益等多维度指标,为项目管理和考核提供了明确依据,提升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是管护责任落实到位。通过明确权属和管护主体,建立常态化抚育管护制度,新造林地成活率和保存率显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绩效跟踪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对项目全过程动态监控,问题发现及时、整改措施到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质量得到双重保障。
夹江县林业局
2026年3月20日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