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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艳)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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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因保管不善,将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41690号、夹国用(2010)第17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艳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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