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入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县级部门设在本镇机构力量。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8.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委书记:陈剑
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小强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熊强
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镇交通、发改、综合执法工作,牵头五清行动、场镇提升工作。
党委副书记:熊雨霞
分管镇文旅项目、文旅活动、工会工作,牵头社工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万佳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镇审计、心连心工作,督查镇五清行动、场镇提升、重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夏钰
分管镇党建、组织、人事、统战、政协、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工商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谢磊
分管镇宣传、人大、机关事务、目标考核、保密、档案、商务、民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郎平
分管镇政法、信访、司法、武装、退役军人、卫健、教育、残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委员、副镇长:孙晓秀
分管镇自然资源、水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镇长:任超
分管镇工业、环保、统计、市场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镇长:覃蕾
分管镇财务、国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曾代强
分管镇便民服务、行政审批、医保、社保,就业、人社、应急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黎婷婷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集体经济、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协、供销社,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绩效、保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负责检查督促各内设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活动,统筹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内村级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人事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引进、回引等工作;配合做好驻村帮扶相关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担纪检监察、政法、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教育、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灭火、农村宅基地、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农村道路、卫生
健康、食品药品、人居环境、乡村风貌、残疾人事业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会同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负责编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辖区内乡村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人民武装、双拥共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以及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农业、工业、三产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项目推进、科技创新、数据开发共享、价格、节能、能源、粮食流通、工业、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再生资源回收、统计调查分析、国民经济核算等工作。
负责统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措施;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乡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初期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灾情速报等消防工作职责;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应急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乡镇执法清单;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以乡镇的名义,按照法定权力事项和赋权权力事项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统筹、协调、配合县级执法机构及其派驻执法力量开展查处本镇法定权力事项和赋权权力事项以外的行政违法案件和综合行政检查等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村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负责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属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指导本镇便民服务代办点;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技术型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服务、推广等有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县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农民工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做好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植物防疫职责;负责供销合作社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和服务;承担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雪亮工程监控系统管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夹江县马村镇马村街17号
邮政编码:61411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833585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