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4-1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夹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按照四川省体育局、乐山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关于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计划时限

  2011-2015年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体育亲民、体育便民、体育利民的宗旨,增强人民体质,构建和谐体育,促进社会发展。坚持体育事业的公益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以增强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体育强县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思路

  秉承《全民健身条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统筹兼顾,重在基层,全面推进城乡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立与夹江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全县、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县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4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育群众健身意识,养成健身习惯,全县群众的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不断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逐步实现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化。

  (二)主要任务

  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认真抓好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构建业余训练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三个一”工程(即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个、室内体育馆1个、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1个);打造农村体育和农民健身品牌;努力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县城和农村群众健身场地建设,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县城新建全民健身中心1个、室内体育馆1个,实现县城“一场、一馆、一池(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乡镇建有体育活动中心,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目标;增加县、镇、村三级投入,逐步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全民健身工程示范点;建立完善县国民体质监测站、乡镇、社区监测点,为群众体质测试和科学健身提供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的统筹协调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在确保群众健身安全的情况下,寒暑假、公休日对外开放,使学校设施资源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民健身假日体育

  坚持每年在元旦、春节、“五一”、“全民健身周(日)”和国庆、重阳等举办假日体育活动及日常活动,不断创新假日体育内容和形式,努力丰富内涵、突出特色,切实为广大群众参与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活动提供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县文体中心全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龙头作用,积极开展乡镇、社区体育活动横向互动,广泛开展特色职工体育活动,重点抓好健身秧歌和武术比赛。

  ——社会体育竞技体育

  加强群众体育工作者和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技能传授能力,使之成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类体育单项协会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桥梁、纽带和组织作用。

  积极备战十二届省运会、六届市运会,努力提升每年一届的县秧歌比赛、武术比赛的档次和规模,确定每4年举办一届县运会,,巩固提高全国武术之乡比赛所取得的成绩。

  ——业余训练人才培养

  按照科教体一体化的模式,完善以县文体局为主导,各级学校为支撑,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业余训练兴办模式。合理布局运动项目,科学确定重点项目,重点发展武术、跆拳道、排球;构建多元化业余训练体系;运动员梯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争创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

  ——体育产业

  积极发展健身服务业。建立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提升群众健身消费理念,创新发展大众化的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培养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体育健身消费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研制开发大众化的体育健身产品和多样化的健身服务,培育体育健身服务品牌。培育现代体育服务市场,做大做强体育彩票市场;努力开发竞赛表演市场;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

  五、工作重点

  (一)强化全民健身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日、重大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吸引不同人群参与健身,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开展国民日常体质测试、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群众健康状况调查等科研监测、开发和统计工作,为各级政府决策与服务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撑。积极倡导大众浏览、阅读“全民健身网”、《全民健身工作简报》,引领群众科学健身。

  (二)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体育、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尽最大努力提高学生的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三)积极发展城镇社区体育。

  鼓励新建各种类型的社区体育活动室,完善创建体系,继续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组织举办“社区体育优秀健身项目发展演示活动”,形成良好的城镇社区健身环境和条件。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开展居民小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社区体育和单位体育结合,共同开展体育活动。规范社区体育组织、社区体育工作职责、社区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以社区体育带动全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四)加快发展农村体育。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围绕特色建设和特定建设,实现全县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利用体育设施,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体育活动。坚持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坚持开展各地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形势多样的运动会。

  (五)大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

  充分发挥各体育单项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群众参与面广、有特色、形成品牌的体育健身活动和竞赛,开展小型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和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职工体质测试活动。

  (六)关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组织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指导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

  (七)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充分依托县老体协,积极参加市级以上老年人展示大会。不断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经常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号召老年人成为健康生活方式的主力军,成为健康生活理念的倡导者,成为健康生活投入的先导者。

  (八)进一步推行体育锻炼标准。

  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采取多种办法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公民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九)积极参加并办好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积极组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大会、农运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突出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推动普及,全力办好群众体育项目比赛活动。用大型群体活动效应,带动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社区、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加大经费保障,确保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县域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按照国家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将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加强设施管理,确保健身设施的开放率和完好率。社区健身设施实行属地化管理。镇(乡)负责本辖区内健身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器材使用安全,常年无事故发生。同时落实健身器材的日常维修保养、更新及保险资金,所需经费纳入镇(乡)财政预算。任何组织和人员未经县文体局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社区健身设施的性质、用途和面积。加大学校体育场地社会开放力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完善体育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四)强化管理职能,发挥体育社团作用。加强对各类体育协会的规范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县文体局、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社团管理要求,规范体育社团运作模式,支持体育社团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体育工作,促进体育社团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健身宣传,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不断加大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建立县级全民健身网站和夹江体育地图在线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体育健身信息。建立全民健身数据库,为市民开具科学健身的科学处方,逐步形成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和预警机制。

  (六)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权益。从维护群众体育健身权益出发,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学校场地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应向社会开放。

  (七)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县文体局要切实担负起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职责,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机制,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七、组织实施

  ——由县文体局会同各镇(乡)、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计划。

  ——各镇(乡)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每年就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文体局在政府任期届满时,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县政府和市文体局。

  ——各部门、各行业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对全县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八、实施步骤

  本计划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

  2011年为第一阶段,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初步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

  2012-2014年为第二阶段,进行重点实施,全面展开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确保镇(乡)、村(居)体育健身工程和县级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及建成,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

  2015年为第三阶段,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普遍取得成效,建成具有夹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索引号:008586034/2013-0001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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