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5-1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做好我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在抓好恢复重建的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553”发展思路,注重长远发展提高,确保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与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扶贫攻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精神和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定位和目标,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自行撰写。

  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创新思路、分类指导;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要结合自身的特点,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自行撰写。

  二、规划的分类及要求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11个专项规划。

  11个专项规划的分类如下: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城镇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产业重建专项规划、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文化旅游专项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规划期为:2013年至2015年,展望到2020年。

  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同步推进,做好上下对接和互相衔接。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重建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专项规划的编制依据,总体规划要包括11个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主要支撑,要明确重建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具体项目、资金需求和政策措施。要结合灾损和恢复重建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重建项目和建设时序,合理测算项目估算投资和用地规模等指标。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夹江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张建红县长任组长,朱璋、罗国雄、陈安康、刘义、万瑞红、宿庆洪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农办、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投促局、县扶贫移民局、开发区管委会、县粮食局、县畜牧局、县气象局、县邮政局、夹江供电局、县国资办、县政府金融办、乐电夹江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新顺通公司、县天然气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门工作组,由朱璋副县长牵头负责。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李宪勤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李毅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规划编制的工作分工

  (一)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牵头领导:朱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李宪勤、李毅宏)

  参加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提出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等,根据各专项规划,汇总提出重建项目,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和政策保障措施等。

  (二)产业组

  牵头领导:朱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国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经信局(胡志刚)、县商务局(杨焱斌)、县农办(车云忠)。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陈林)、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投促局、县粮食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办、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产业重建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制定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布局原则,提出城乡商贸等市场服务体系、物流仓储、金融网点等布局和重建方案,突出产业特色,提出工业、农业、商贸服务和粮食流通、金融及文化产业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三)农村组

  牵头领导:陈安康县政府副县长

  宿庆洪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农业局(李俊慷)、县农办(车云忠)、县林业局(宿光荣)。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董健康)、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农机局、县扶贫移民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1.县农业局、县农办牵头完成《农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2.县林业局牵头完成《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

  1.制定农业生产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基地、贫困村的恢复重建方案,提出农业生产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2.提出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突出对自然文化遗产、生态屏障、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明确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等具体方案,提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四)基础设施组

  牵头领导:朱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石建)

  参加部门: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国资办、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新顺通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夹江供电局、乐电夹江公司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

  1.县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提出省、县、乡、村道路、桥梁、车站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2.县经信局负责制定通信和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提出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和水、电、气等能源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3.县水务局负责制定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提出堤防、水库、渠系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五)城建组

  牵头领导:罗国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罗林江)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赵永强)、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1.完成《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2.完成《城镇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

  1.制定城镇、农村住房的布局、规模、标准、筹资等方案,提出城镇居民住房和农村居民住房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2.制定城镇布局、人口和用地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提出市政设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六)土地利用及地质灾害防治组

  牵头领导:宿庆洪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谢学洪)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石建)、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1.完成《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

  1.制定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的土地利用方案;

  2.开展区域地质灾害问题和资源环境条件的摸底调查,制定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治和应对方案,提出相应的具体重建项目。

  (七)社会事业组

  牵头领导:万瑞红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陈林)

  参加部门: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新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

  1.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恢复重建方案,提出中小学、职业中学等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2.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卫生系统的恢复重建方案,提出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医疗卫生执法监督、疾控中心等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3.县计生局负责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提出计划生育服务站、指导站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4.县民政局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恢复重建方案,提出敬老院、村(居)委会、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办公业务用房等社会管理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5.县文体广新局负责制定文化体育、文化自然遗产、广播电视恢复重建方案,提出相应的具体重建项目。

  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就业和社会保障恢复重建方案,提出相应的具体重建项目。

  (八)文化旅游组。

  牵头领导:万瑞红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张一平)、县旅游局(王海燕)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董健康)、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投促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制定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旅游产业恢复重建方案,提出相应的具体重建项目。

  (九)防灾减灾组。

  牵头领导:陈安康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肖天敏)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赵永强)、县国土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文体广新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完成《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

  主要职责:制定防治地震、洪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方案,突出防灾减灾应急体系的建设,提出防灾减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具体重建项目。

  五、时间进度安排和要求

  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5月8日前完成与省、市牵头部门的对接工作,将收集和反馈的信息书面报县政府和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0日前完成各专项规划初稿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根据初审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初审工作5月14日前完成。规划编制过程中如有上级部门的最新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县政府和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5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各专项规划,5月20日前县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

  总体规划于6月5日前完成初稿,在征求县人大、县政协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6月8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总体规划,6月10日前县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

  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信息共享,充分衔接,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安排并固定工作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好、熟悉项目工作和电脑办公软件的人员专门负责规划的编制,确保高水平、高效率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经分管县领导审查签字后,及时报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夹江县***专项规划(2013年—2015年)

  2.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专项规划主要范围内容及责任分工表

  3.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表

  附件1:(暂定样本)

  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夹江县***专项规划

  (2013年—2015年)

  说明:

  1.凡省、市主管部门对相关专项规划有统一规定格式的,按其规定格式编制。其余专项规划按本样本格式编制;

  2.如省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了专项规划格式,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迅速转发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及时进行调整。

  序言: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提法,结合夹江实际情况自行撰写

  一、规划编制依据

  根据《***》···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夹江县***灾损和恢复重建主要指标统计情况,制定本专项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精神和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定位和目标,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自行撰写。

  (二)基本原则

  结合各专项规划的特点,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自行撰写。

  (三)主要目标

  简要阐述规划期内通过怎样的资金筹集方式,投资多少规模,对专项规划包括的内容进行怎样建设,达到什么程度,起到什么作用。

  三、受灾基本情况

  灾损数据要与上报省、市、县的数据一致,并且以民政厅正式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专项规划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四、规划目标

  2013年—2015年3年内投资**亿元、2016年—2020年5年内投资**亿元,对***进行全面恢复重建,实现******。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五、规划范围及重建任务

  (一)规划范围

  本专项规划范围包括***。规划项目总数**个,规划用地总面积**亩。

  例:本规划的范围包括全县22个乡镇239个行政村受损的民房和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城镇基础设施。规划项目总数**个,规划用地总面积**亩。

  (二)重建任务

  1.恢复重建阶段(2013年—2015年)

  项目**个,规划用地**亩。******对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表述。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2.发展提高阶段(2016年—2020年)

  项目**个,规划用地**亩。******对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表述。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六、估算总投资、资金筹措及年度投资计划

  (一)估算总投资和资金筹措

  根据地震受灾程度、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关行业建设标准,夹江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项目共**个,估算总投资**亿元(不含应急和过渡阶段),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

  (二)年度投资计划

  1.恢复重建阶段(2013年—2015年)

  恢复重建阶段**项目**个,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⑴2013年年度投资计划

  2013年**项目**个,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⑵2014年年度投资计划

  2014年**项目**个,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⑶2015年年度投资计划

  2015年**项目**个,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2.发展提高阶段(2016年—2020年)

  发展提高阶段**项目**个,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亿元、地方投资**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亿元、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亿元。不再分解到每年度。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分类表述。

  七、支持政策

  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既符合本行业、本部门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又注重与长远发展提高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后提出各项支持政策。

  八、保障措施

  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实施专项规划的需要,认真研究后提出。
索引号:008586034/2013-0003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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