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1〕152号)要求,我县2013年底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夹江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建红县人民政府县长
执行组长:陈安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大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胡志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熊师县公安局政委
李宪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谢学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建华县工商局局长
曾国祥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兵县监察局局长
李华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江永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继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继智华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李大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江永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我县煤矿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瓦斯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附件:夹江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夹江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安监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工作,及时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县经信局:落实煤矿行业管理职责,强化煤矿生产许可管理,强化煤矿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加强日常监管。
县公安局:从严审批管理火工产品。
县发改局:制定全县煤矿发展规划,牵头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工作。
县工商局:加强煤矿工商登记管理工作。
县国土局:查处煤矿超层越界生产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障开展瓦斯治理的经费。
县监察局:查处瓦斯治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县总工会: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县人保局:积极协调解决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依法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华头镇政府:强化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煤矿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管。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2013年5月14日印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