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精神,为确保2013年5月底前我县现有4家煤矿企业签订兼并重组初步协议,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实质性的兼并重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张建红为组长,常务副县长朱璋、副县长刘义为副组长,县经信局、安监局、发改局和工商局等18个县级部门及乡镇为成员的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胡志刚、李大强、底正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学科、王俊华、董健康、袁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和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向上衔接和对下督促指导,确保我县原有4个煤矿企业签订兼并重组为1个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煤矿企业的初步协议。
县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确定的重要项目,负责编制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清理煤炭资源整合技改项目。按本部门职责梳理不符合条件的煤矿,暂扣达不到产业政策最低企业规模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暂停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兼并重组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等手续。
县发改局要研究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问题,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提高生产力。
县国土局要科学配置资源。对有资源和改造条件,且参与兼并重组的合法小煤矿给予资源配置支持,优先将被兼并重组煤矿周边和深部不宜单独另设矿业权的资源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达不到产业政策最低企业规模要求且未参与兼并重组的小煤矿,不予增划资源。按本部门职责梳理不符合条件的煤矿,暂扣达不到产业政策最低企业规模要求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
县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为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本部门职责梳理不符合条件的煤矿,并做好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要收集掌握煤矿企业职工参保情况,帮助办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职工参保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要落实国家、省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我县“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安排财政资金补贴或贴息资金。同时,为我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做好经费保障。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要积极争取和提出涉及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和帮助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指导兼并重组煤矿企业按《公司法》组建新的企业法人主体,按照相关程序协调和帮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变更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察,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
华头镇政府负责及时掌握辖区内的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防止出现群体性事发生。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积极配合,促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工作任务
5月15日前,县政府召开由相关部门、乡镇及夹江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省、市政府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工作。
鉴于省、市政府只给我县1家兼并重组煤矿企业名额,且产能必须达到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而我县现有4家正常生产煤矿企业总产能为54万吨/年(牛马溪煤矿15万吨/年、红星煤矿15万吨/年、熊洞岩煤矿15万吨/年、乐华公司华头煤矿9万吨/年),故4家煤矿企业须整合为1家年产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煤矿企业才能符合省政府政策要求,故5月20日前,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组织、协调、督促全县4家煤矿企业面对面协商,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被兼并企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兼并重组标准和要求,对煤矿企业上报的兼并重组初步协议进行审查,并报县政府批准。
5月31日前,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我县4家煤矿企业签订经县政府批准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初步协议。
6月5日前,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煤矿企业编制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准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推进兼并重组
一是组织实施兼并重组(2015年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组织兼并重组企业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照变更或过户手续,完成煤矿兼并重组任务。二是组织验收(2015年12月底前)。市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对完成兼并重组的煤矿企业进行验收。
五、强化舆论宣传
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介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附: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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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4日
夹江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张建红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义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董明龙县政府办主任
张文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艳如县金融办主任
胡志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大强县安监局局长
底正福县信访局局长
陈伟东县维稳办主任
薛冰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方县监察局副局长
汪学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俊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卢泽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友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董建康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汪志强县国土局副局长
周建华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琳县地税局副局长
袁晓东县工商局副局长
周明华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云龙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伟华头镇党委书记
吴继智华头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胡志刚、李大强、底正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汪学科、王俊华、董健康、袁晓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2013年5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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