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7-2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意见(川府发[2008]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川府发[2013]13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争创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现就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按照“强化领导、科学决策、公开政务、规范行为、严格监督、提高素质”的思路,创新方式,提高效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构建平安诚信富裕和谐夹江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依法行政的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2.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坚持公开听证制度、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3.建立公开透明、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方便群众查询,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4.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严格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责任和要求,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5.建立制度健全、严格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各种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自觉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

  6.建立组织严密、培训经常的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方法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内设四个工作组:第一,制度建设组,组长:陈光利,牵头单位:政务中心、政府研究室、法制办。主要任务:按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第二,宣传报道组,组长:宋文强,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电视台、司法局、法制办。主要任务:县长发表电视讲话;电视台开设“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专题栏目;采取消息、通讯、现场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我县创建工作;政府网站经常对我县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报导;积极向上级媒体投送稿件,主动邀请上级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我县采访报道,深入宣传我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城区悬挂10幅以上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开展2次以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现场资料不少于500份;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书写一幅以上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开展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宣传活动;制作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宣传光盘、编制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资料汇编;第三,组织保障组,组长:胡云,牵头单位:编办、人社局、政府办、财政局。主要任务: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使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第四,目标督查组,组长:徐佳林,副组长:付永生,牵头单位:县政府目标督查办。主要任务:按照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自创建任务;按照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奖惩。

  2.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学习夹江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15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按照夹江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完善总结阶段(2013年8月16日至8月30日):

  (1)组织评估小组,对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整改。

  (3)形成检查评估书面报告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4)整理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档案资料,汇编成册。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1)制定县政府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

  (2)确定迎接验收示范点,做好汇报、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3)迎接市上初审,省上复核。

  四、措施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长任组长,所有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局、审计局、司法局、人社局、档案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夹江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县政府创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按照创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各单位参与创建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各示范试点单位进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目标督察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全县创建任务的完成。对县上确定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试点单位,要定期检查,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任务,使其真正成为全县依法行政的示范。

  (四)要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县政府创建办要结合创建工作,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县创建工作的开展。对重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突出、工作措施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对不重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差、影响全县创建工作进程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附:1.夹江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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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红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国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安康县政府副县长

  刘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万瑞红县政府副县长

  宿庆洪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光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利兵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宋文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傅智猎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马雪琴县政协社法民宗学联委主任

  刘燕梅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

  胡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曾国祥县财政局局长

  刘庆杰县发改局局长

  李新华县审计局局长

  底正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权兵县教育局局长

  李界县科技局局长

  胡志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谢学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军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大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林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翟红利县水务局局长

  李俊慷县农业局局长

  宿光荣县林业局局长

  张一平县文化局局长

  冷泽辉县卫生局局长

  夏智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文全县统计局局长

  徐建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焱斌县商务局局长

  吕涛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加如县畜牧局局长

  罗成文县司法局局长

  徐建华县工商局局长

  王俊秋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利民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

  罗洪丹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由刘义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光利、宋文强、胡云、徐佳林、罗洪丹任办公室副主任,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附件2: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指标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分解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创建动员大会 建立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领导小组内设制度建设组、宣传报道组、组织保障组和目标督查组;

  2、7月上旬召开全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

  3、邀请省法制办做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县法制办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二、加强宣传报道 加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宣传 1、县长发表电视讲话,电视台开设“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专题栏目,采取消息、通讯、现场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我县创建工作;

  2、政府网站经常对我县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报导;

  3、积极向上级媒体投送稿件,主动邀请上级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我县采访报道,深入宣传我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4、在城区悬挂10幅以上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

  5、开展2次以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现场资料不少于500份;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书写一幅以上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开展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宣传活动;

  6、制作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宣传光盘、编制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资料汇编;
宣传部

  电视台

  广电局

  县政府信息中心

  县司法局

  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8月底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坚持合法性审查 1、重大行政决策要经法制机构就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拟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

  2、健全县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由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7月底

  
(二)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 建立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事项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向有利害关系的群体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县维稳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7月底

  
(三)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制度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政府、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每年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7月底

  
(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定

  
1、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政府、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7月底

  
(五)开放式决策 制定夹江县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选取2至5件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实行开放式决策。   县政府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8月底
(六)完善相关制度 1、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案卷评查制度、常务会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审签制度、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制度、复议案卷归档移送制度等30余个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实施后评估制度等。

  2、建立县政府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对县政府拟任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并将测试和考查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

  3、县行政学院将依法行政纳入教学内容,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维稳办、

  县司法局、

  县行政干部学校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各部门
  8月底

  
四、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一)依法制定、修改、废止、发布规范性文件 1、坚持按《夹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办法》制定、修改、废止、发布规范性文件;

  2、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

  3、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中心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二)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 1、乡镇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上县政府和本级人大备案;县级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县政府备案;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2、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的,政府法制机构要予以纠错;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直接予以撤销。
县政府办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

  
1、县、乡镇政府、县级部门按照规定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2、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县、乡镇政府、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文件的有效期限。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本单位显眼处悬挂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2、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开并及时更新;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

  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持证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规定;

  4、在四川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全县执法人员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5、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无行政不作为,滥作为行为;

  6、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7、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公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公示;

  8、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因行为违法、不当或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

  县政府信息中心

  县政务中心

  县政府法制办

  
各行政执法

  部门
  7月底

  
(五)行政审批高效便民

  
1、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流程优化、时限明确,按时办结率100%。

  2、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3、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4、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各部门
7月底

  
  (六)行政救济合法公正及时 1、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2、按《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0〕31号)要求,成立行政复议股和县政府行政复议中心,有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档案室和相应办案设备,有2人以上具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能力的工作人员;

  3、按照依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协调。
司法局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8月底

  
(7)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1、除法定事由外,政府信息及时、正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在决策后24小时内公布,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2、有效运行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
县政府信息中心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8月底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 1、每年向同级人大专项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等的满意率90%以上;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判决裁定依法履行率100%;当地群众对政府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各项权利方面满意度达80%以上;

  
县政府办

  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级各相关

  部门
  7月底

  
(二)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 1、监察、审计部门设举报箱,政府和部门网站设接收举报投诉的电子信箱,公安、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与基层群众联系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设有热线电话。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办

  监察局、审计局、县政府信息中心
各乡镇政府

  县级各部门
7月底

  
六、落实保障措施 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1、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按政府法制机构健全、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县政府法制机构编制7人以上,下设综合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调解股,设行政复议中心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

  
县政府办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七、目标督查 按时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1、按照任务要求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自创建任务

  2、按照夹江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奖惩。
  政府督查办

  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
7月底
索引号:008586034/2013-0007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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