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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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
夹江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意见
为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水利服务和管理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水利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水农[2012]254号)以及省水利厅、省编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水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现状
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均设立有水利水土保持站,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行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双重管理。乡镇机构改革后,不再单设水利水土保持站,水利水土保持站工作职能及人事编制划转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目前,全县22个乡镇有水利工作人员21名,有2个乡镇缺水利工作人员。21人中,年龄55岁以上达5人,仅2人具备一定水利专业知识。
在现行管理体制中,各乡镇水利员承担了较多的乡镇其他事务,没有达到因事设岗定员的目的,同时技术力量极为薄弱,缺乏相应的办公场所及勘测设备、仪器,人员调整较为频繁,存在体制不顺、队伍弱化、保障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难以满足水利事业发展需要。
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县水利改革发展。
总体目标:着眼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长期需要,建立起覆盖全部乡镇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并与基层水利管理单位、抗旱服务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级水务员等有机结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使水利管理服务更专业、更规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片区水务管理站。按行政区划结合流域特点,全县设5个片区水务管理站,片区水务管理站作为县水务局派出机构。各乡镇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挂乡镇水务管理站牌子,并确定1-2人负责本乡镇水务管理工作,接受片区水务管理站业务指导。
(二)建立抗旱服务队。设县级抗旱服务队和片区抗旱服务队。夹江县抗旱服务队设在县水务局,人员由县水务局在现有人员中抽调解决。同时,按片区水务管理站设置情况,相应设置5个片区抗旱服务队。片区抗旱服务队与片区水务管理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三)设村级水务管理员。将村级水务管理员纳入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范畴,每个行政村原则设置村级水务管理员。村级水务管理员实行定额补助,可单独设立,也可由村“三职”干部、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兼职。同时,建立村级水务管理员管理办法,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主要职责
(一)水务管理站。片区水务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灌溉与排涝、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管理等基层水务工作。乡镇水务管理站职责:在片区水务管理站指导下,负责本乡镇水务管理工作,完成片区水务管理站和乡镇安排的水务工作任务。
(二)抗旱服务队。县级抗旱服务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的抗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中长期抗旱减灾措施制定及实施、旱情监测、抗旱应急处理、抗旱服务培训、旱情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指导片区抗旱服务队工作。片区抗旱服务队的主要职责是:在县级抗旱服务队指导下,完成本片区抗旱服务工作任务。
(三)村级水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水利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巡查管理,村内汛情、旱情监测报告,村内水源、水域、渔业保护,及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村内水事纠纷与矛盾,完成片区水务管理站和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编制核定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责、按量定员、按岗聘用”的原则和从严控制的指导思想,5个片区水务管理站和片区抗旱服务队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金牛河片区水务管理站辖三洞镇、吴场镇、永青乡、梧凤乡、青州乡;马村河片区水务管理站辖黄土镇、新场镇、中兴镇、马村乡、土门乡;东风堰片区水务管理站辖迎江乡、焉城镇、甘江镇、甘霖镇;跃进渠片区水务管理站辖界牌镇、木城镇、龙沱乡、南安乡、顺河乡;稚川溪片区水务管理站辖华头镇、麻柳乡、歇马乡)。各片区水务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兼片区抗旱服务队队长)。所需人员编制从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和水库工程管理站划转。
六、经费形式及能力建设
(一)经费来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所需经费按省市文件规定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片区水务管理站经费形式按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标准拨付。专兼职村级水务管理员补助由县财政核定标准,经费均纳入乡镇综合预算。
(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水务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根据基层服务机构生产生活用房建设指导标准和办公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及时完成片区水务管理站(片区抗旱服务队)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必需的办公设备仪器及防汛抗旱车辆配置。
七、时间要求
1.2013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县政府审批。
2.2013年4月底前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建设。
3.2013年5月底前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
4.2013年7月底前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制度建设并形成工作总结。
5.2013年9月底前迎接市、省考评。
八、人员管理
(一)科学配备人员。在核定的片区水务管理站事业编制内,要以保证水利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前提,各片区水务管理站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不足编制部分采取公开招考聘用的方式,招聘水利类大专以上毕业生补充(具体招聘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同时,县水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基层水务服务机构职工的水利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7]11号)有关规定,根据我县水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县级水利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
(三)转换用人机制。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起符合水利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严格工作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审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四)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水务服务机构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基层水务服务机构高效规范履行责任。不断改进服务模式,切实履行好为基层水利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五)村级水务管理员的管理。村级水务管理员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接受片区水务管理站及乡镇双重考核。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水务管理员资格。
(六)关于水库工程管理。全县小一型水库管理继续按夹府发[2007]89号规定由夹江县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其余小二型水库由水库所在乡镇按行政责任制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片区水务管理站负责业务指导,负责维修维护工程的组织实施。
九、方案的实施
本《实施方案》经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项具体工作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具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