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货物采购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夹江县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
货物采购实施办法
按照省、市近期防汛减灾工作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汛期救灾各项措施,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货物采购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璋同志任组长的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货物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物质采购工作。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招监办、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农机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现场工作组,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招监办、现场项目主管部门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
1组:石建(县发改局)、王林(县财评中心)、叶霞(县审计局)、罗刚(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黄耀宇(县招监办)、现场项目主管部门1人。
2组:马建琴(县发改局)、江永浩(县财评中心)、李伟(县审计局)、冯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干俊锋(县招监办)、现场项目主管部门1人。
二、应急抢险工程建设程序
10日内必须进场施工的应急抢险工程,按以下类别组织实施:
(一)估算总投资1--5万元(不含5万元)项目。由乡镇或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灾损情况的数据和影像资料、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等)。
(二)估算总投资5--50万元(不含50万元)项目。由现场工作组察看、会商、议定后,项目单位边建边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灾损情况的数据和影像资料、工程发包的议事纪要、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等),项目竣工后由审计部门或县财评中心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或结算评审。
(三)估算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项目单位做好应急措施,迅速通知现场工作组察看、会商后,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按程序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不招标,不比选。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灾损情况的数据和影像资料、工程发包的议事纪要、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等),项目竣工后由审计部门或县财评中心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或结算评审。
三、救灾货物采购程序
(一)救灾货物采购由采购单位、县财政局、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员共同组织实施。在保证采购货物质量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价格向供应商直接购买。
(二)采购单位做好货物的查收和保管,完善采购的相关资料。
四、本办法仅限于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救灾货物采购。其它工程建设和货物采购仍按原有规定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