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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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2日
夹江县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3 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3〕34 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3〕13 号)精神,结合夹江实际,今年我县重点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开放年"工作主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总体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等重大关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创新,为“三同发展、建设三个辐射区”、率先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现制定 2013 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制定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意见。稳妥调整行政区划,全力推进撤县建区,启动撤乡建镇和城市社区调整优化。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经济强镇。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委农办、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对确需审批的事项,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完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运行机制,强力推进并联审批,加强代办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规范中介服务。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
步实行城乡户籍一体化管理。稳妥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引
导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聚集,加快研究并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在
城镇落户并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争取乐山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政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利用和工矿废弃地利用试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探索宅基地置换、有偿推出农村土地等政策措施。三是创新农业经营机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探索和建立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理的管护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四是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稳妥开展用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等。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
革,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改革试点,统筹推进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等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牵头单位:县医改办、县卫生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等。
五、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制定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事业单位分类
和评估,对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环境卫生等领域事业单位进行
全面评估,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的财政政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和
聘后管理机制。推进岗位管理,继续探索适合不同行业和专业岗
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
工资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
六、深化投融资和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和细则,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电信等领域。二是做实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注入和整合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做实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将单一的融资平台转变为综合性、实体性投融资平台。支持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支出绩效评价。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偿债机制,盘活国有资本,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本的社会融资能力和市场经营能力。贯彻落实“营改增”实施方案。四是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开展省级金融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信贷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夹江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私募股份投资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及专业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国资办、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
七、深化文化旅游体制改革
健全国有文化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搭建文化产业发展
投融资平台,促进文化产品市场化、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生产
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创新,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积极争取纳入乐山“旅游综合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综合执法、统计等专项改革,探索推行风景名胜区资源一体化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旅游局。
八、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推动年轻干部连续性成长,制定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管理
办法,进一步落实干部关心关爱措施。推行党政机关和民营企业
干部人才互动成长,选拔优秀企业管理人员进入党政机关任职。推进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提高统筹公选质量。完善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探索分功能区域考察考核干部办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等。
九、深化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规范和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
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具备条件的进入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建立健全交易监管体制,研究出台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
源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监察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法制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
十、着力构建支撑创新发展的科技体制
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积极筹建国家级陶瓷质检中心。推动企业完善创新机制,引导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及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政府金融办等。
十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益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做实县投融资平台公司。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粮食局等。
十二、稳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贯彻落实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简化水价分类、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等价格改革方案。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同价。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水利工程非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物价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各
镇(乡)政府等。
十三、探索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改革试点
推动排污权交易,积极开展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框架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建立环保和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夹江支行等。
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年度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