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12-0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现将《夹江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夹江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排查整治我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单位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做好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义为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11月底)。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对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11月至12月15日)。县消防大队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各乡镇和派出所要针对辖区内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1月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分析研判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认真梳理本行业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四)全力护航重大节日消防安全。(12月23日至2014年2月14日)。在圣诞、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县消委会将组织公安、安监、文化、工商、消防等部门,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以及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节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圣诞平安夜、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消防大队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严厉惩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大型活动现场,要派出车辆和人员现场守护,确保消防安全。

  (五)开展经开区、高陶园区建设工程清理。(2014年2月中旬至3月底)。县消委会将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陶园区建设工程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核查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六)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在全省、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县消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确保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对“两会”涉会场所、重点区域,要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涉会场所消防安全。

  (七)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的主题,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发动群众参与四川省消防总队开展的“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和“96119”热线举报火灾隐患。县电视台等媒体要在圣诞、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各社会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督促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持证上岗制度。

  (八)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一是要对我县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通知自来水公司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灭火救援实战需要。二是要强化对重点单位、重要保护对象的实地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有效组织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制定完善战勤保障预案,及时补充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三是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第一出动,科学、快速、有效处置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九)严格执法。县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1.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2.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进行搬迁或拆除,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4.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当前正值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时期,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站在保安全、促增长的角度认识到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消委会的统一决策和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检查督导到位。

  (二)突出重点、整治到位。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行业系统内部火灾形势特点,找准工作重点,抓住重要场所和关键部位进行彻底排查,做到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安监、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工商、商务、消防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县住建、安监、城管、消防等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索引号:008586034/2013-0023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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