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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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5日
夹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方案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工委、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2]172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3]24号)要求,为确保2014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对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是依法对农民承包地赋权拓能的具体体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及历史原因,存在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书不齐全、记录不准确、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四至边界、面积”表述不准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新出现的征地、退耕还林以及其他永久设施占地,承包合同和证书没有变更和注销;农户分户分地、互换、转让承包地等已变更了土地承包合同事项的,没有完善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有利于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资本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工作原则
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一是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台账进行确权登记,不得改变原承包关系,推倒重来。二是对于二轮承包土地上已经修建了永久建筑的,进行核实,在二轮承包合同的基础上重新确认边界、核减面积。三是确权登记按国家统一技术规程要求,运用现代测绘技术,确定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四至边界、面积”。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运用现代测绘技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实测结果公示确认。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户基本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数据查询、信息发布、产权交易等的资料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检查验收合格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原已颁发证书的,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并予以公告。
(五)其他承包方式的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归档,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夹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由县长张建红任组长,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石翠莲,副县长宿庆洪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全县确权登记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乡镇是这次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主战场,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所有协调、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县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县国土部门要及时提供土地勘测情况和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基本农田到户入证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资金保障;县群众信访部门要做好上访群众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县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土地变更为林地的衔接工作;县档案部门负责指导确权登记过程资料和结果资料的规范和收集,并建立档案存档。其他相关部门要按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市政府已明确我县作为第一批全面完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四个区县其中之一,责任重,工作量大,为确保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前期试点阶段,航摄面积241.7平方公里所覆盖的永青乡、吴场镇、三洞镇、梧凤乡、青州乡、土门乡、新场镇、马村乡、中兴镇等9个乡镇第一批实施。余下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土地纠纷调解等前期准备工作,待6月市政府新的航摄影像资料形成后实施。
(四)积极争取,保障经费。按照上级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由争取项目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加强宣传,强化督查。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2014年各乡镇、涉及部门的目标考核。
附件:夹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夹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建红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石翠莲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宿庆洪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董明龙县委办主任
陈光利县政府办主任
陈伟东县信访局局长
车云忠县委农办主任
曾国祥县财政局局长
谢学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俊慷县农业局局长
宿光荣县林业局局长
罗洪丹县法制办主任
刘燕梅县档案局局长
胡超漹城镇党委书记
干世伦黄土镇党委书记
毛丕叙甘江镇党委书记
夏智勇界牌镇党委书记
王俊秋三洞镇党委书记
马安华吴场镇党委书记
杨德友木城镇党委书记
吴继智华头镇党委书记
代永利中兴镇党委书记
李江甘霖镇党委书记
周志林新场镇党委书记
李庆马村乡党委书记
沈红伍土门乡党委书记
李晓英青州乡党委书记
罗明均迎江乡党委书记
王开洪南安乡党委书记
令狐雅歇马乡党委书记
龚启平麻柳乡党委书记
李哿梧凤乡党委书记
沈晓斌顺河乡党委书记
宋斌永青乡党委书记
邓大全龙沱乡党委书记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李俊慷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