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8-2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

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5号)精神,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255号)及其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督导和考核,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县建立以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通过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使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基本齐全,中医药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底,全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86%以上的村卫生室和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县中医药门急诊服务量占总门急诊服务量的40%以上,住院服务量逐年递增;县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含运用中药饮片,下同)6种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4项以上。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普及覆盖全县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80%以上家庭,初步建成全县“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三)年度目标及其他指标。

见附件1: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人事社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中医医院具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全县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卫生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贯彻落实中医药在医保中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及中药治疗的费用,由市人社局统一制定优惠报销政策,我县按时贯彻落实。

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保证能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在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经县药监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的医院内调剂使用。中药饮片的管理暂按四川省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规定执行。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提供符合《中国药典》和《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鼓励从通过新版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药品。

4.将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或评审中,将中医药服务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中医药科室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培训和中医药服务等列为重要指标,分值比例不低于10%。在年度考核中,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考核指标得分比例低于6%,单位和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中医药服务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总分值的10%。在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其从学科、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作为关键性指标进行考核。

5.提高中医药服务普及性。充分利用四川省中医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等三级医院中医制剂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鼓励名老中医、专家开办中医诊所。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1.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县中医医院新院投入正常使用后,通过争取项目和政府扶持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医院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设置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加大中医专病专科建设,完成医院文化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中医药社会影响力,提升核心竞争力。2013年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到2015年,成为夹江县中医医疗中心,拥有2个省级重点专科,从医疗质量、诊疗环境、就诊方式等方面为广大患者提供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县中医医院设置中医基层指导科,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配备专职人员,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定期指导、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科建设、培训乡村医生。推广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相关示教设备,具有远程会诊和远程中草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功能,有固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团队,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订指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对口支援、双向转诊、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中医医院要加强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中医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解放军第42医院的协作和联系,并与42医院制定双向转诊的实施方案,明确双向转诊原则、流程、标准、优惠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等。

2.县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要求,认真执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开展规范化中药房建设,设置1个以上中医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建设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和业务开展情况,配置诊断、灸类、中药熏洗、牵引、电疗、磁疗、热疗、康复等设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100%。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种,村卫生室不少于4种。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针灸、火罐、刮痧、中药熏洗、牵引、电疗、热疗、康复等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建设规范化中药房。

县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三级联动”,逐级支援帮扶,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积极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有计划的分层分类培训各级医务人员,建设“上能承接、中能交流、下能指导”的高水平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计划培养中医药各类人才20-30名,其中学科带头人3名,专科专病优秀人才、技术骨干10-15名,优秀临床人才5-8名,优秀青年中医药人才5-8人。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开展多层次师承教育,鼓励老中医师带徒;开展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招聘计划中,中医药人员要设定一定比例,在职称评定、培训学习、工资待遇等方面制定向中医药人员倾斜的激励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科的机制。

2.做好县级培训。县中医医院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以“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护理学中医”为主,培训人员涵盖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和护理人员。

3.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数量和水平。到2015年,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达到以下要求: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26%、23%;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9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6%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通过招考录用、公开招聘、对口支援等方式补充中医药人员短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纳入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鼓励中医师承人员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将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纳入村医生管理,培养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四)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1.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县中医医院依托四川省中医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建成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为全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2.统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写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系列教材和四川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为蓝本,结合夹江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排序,组织市、县级名中医和有关专家,筛选、编写《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

3.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县培训中心负责筛选至少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县、乡、村医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实训工作,3年内使每名医务人员至少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社区、乡村医务人员负责向居民和村民传授至少6项中医药预防保健常识。

(五)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特殊作用。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增强中医药在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中的参与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证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积极参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起居调护、运动保健、疾病预防、调护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经常性免费发放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健康教育处方、运动处方、中医药科普知识手册、药膳处方等。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宣传资料不少于10种,音像资料不少于5种。定期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举办1次,村卫生室至少每半年举办1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年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咨询、义诊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竞赛和个性化中医药健康教育指导、咨询等活动。

按照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过程中,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和内容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六)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深入挖掘我县中医药文化积淀,大力推进“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逐步建立中医药文化普及机制。采用电视、广播、报刊、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中医药养生保健手册、讲座(市民讲堂)、群众性中医健身、中医药适宜技术竞赛等多种手段,广泛传播、普及中医药防治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

实施农村中医药服务建设“一墙、一社、10项中医适宜技术”工程,在村委会、乡村集市、社区公共场所等人口相对集中、人口流量大、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段设立宣传栏(墙)。村卫生室建“健康养生社”,开展健康教育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村民普及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简单易学、便于操作、疗效确凿的中医适宜技术。全县80%行政村、85%社区在2014年12月前要完成“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墙)”、“健康养生社”的建设工作,以简便、适宜、有效的方式,使中医药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进入每个农户、居民家庭,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将中医疗法以歌诀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村民学习和预防治疗。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支持。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展中医坐堂医诊疗工作。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强化中医监督管理。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监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个体开业,严厉打击打着中医旗号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医疗广告。

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充分发挥夹江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积极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具有夹江特色的名药(如石斛等品种)。积极支持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加快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力争有夹江中药品种达到国家标准。加强中药资源保护,逐步建立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6月-2014年7月)。

举行二级医院帮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建立中医药服务能力基本档案,建立县中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指导帮扶机制;制定常见病中医药基本诊疗规范。

(二)实施阶段(2014年8月—2015年11月)。

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做好迎接市级部门对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考核准备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

对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行认真总结,客观评估,形成正式总结并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要把实施夹江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对该工程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和负责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要设置年度目标,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定期对各单位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分析,并依照相关程序适时对内容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促进目标顺利实现。各单位按照工程年度计划,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制度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中医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中医特色疗法和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研究制定中草药自种、自采、自用等相关扶持政策;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纳入医改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编委、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各医疗单位建设目标任务中医药人员配置需求,解决中医药人员编制问题。

(三)经费保障。

将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在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县中医医院能力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社区中医药特色项目建设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

2.夹江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索引号:008586034/2014-0014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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