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12-1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川办发〔2014〕24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乐府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夹江现代种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我县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种业商业化发展,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

  我县种业商业化改制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00年实现种子生产与管理政企分开;二是2007年原国有夹江县种子公司完成转制,是年,四川正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瑞德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民营种子公司注册成立;三是2011年,福华集团兼并重组“四川省正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稻麦春蔬菜研究所”两家公司和机构,组建了“四川省正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四川瑞德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办发〔2013〕109号文件规定因注册资金不足条件自行注销。

  在我县已经实现基础性公益科研与商业化育种分开的前提下,助推种业发展、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工作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力度支持创新。鼓励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采用“政府购买品种、企业集中繁育、项目配套转化”方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建设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生物育种项目对种子企业的支持,为股份制种子研发机构入驻夹江提供政策支持。积极鼓励种业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合作。

  二是强化金融保险对种业的扶持。加大鼓励引导和政府扶持,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加大对种业企业的风险担保、贷款贴息、担保补贴力度。继续抓好良种补贴,积极拓宽补贴范畴,并逐步把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三是激励商业化育种研发。对种业企业各重大科研计划和专项,采取政府科技成果激励方式;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重大创新研发,采取政府风险补偿、专项奖励等方式。

  四是按照市场化导向配置技术创新要素,推进人才、资源、技术等要素有序向种业企业流动。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种业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开展人才合作,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在不侵害原单位利益、不危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兼职兼薪、短期受聘、承担项目或课题服务等多种柔性流动方式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强化科研应用导向机制,改善创新与转化并重的人才评价制度,加大职称评定中转化推广绩效权重,将商业化育种成果及推广面积作为职称评定、专家评选、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对新品种培育有重大突破、对农民增收有较大贡献的育种科技人员,县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二、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提升种业创新能力

  财政科研经费加大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开展全县农作物、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立健全农作物、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保存和利用及专项支持管理服务体系。编制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主要造林树种、珍贵树种和经济林树种等育种攻关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增加育种攻关投入。按照“把握方向、合理分工、扶优扶强、突出绩效”的基本原则,改革育种攻关组织方式与评价标准,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殖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抓好专利申报保护工作。

  三、建设种子基地长效发展机制,提升良种生产能力

  加大我县农作物制种基地、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建设。注重项目统筹优先,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路网、电网等项目统筹优先于种业基地。逐步加大制种保险、林木良种补贴力度,建立政府支持、制种企业及农户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注重发挥我县水稻制种优势,在5年内完成1.0万亩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制种农户权益的保护,制订落实粮食作物制种大户奖励、农作物和林木种子贮备补贴等政策;积极为种业企业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服务,对种子生产基地实行用途管制,纳入基本农田范围予以永久保护。

  四、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建立诚信公平秩序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川办函〔2011〕262号)精神,贯彻执行《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的通知》(夹府办函〔2009〕27号)精神,切实加强品种、质量及销售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市场监管,加强重要种质资源保护,继续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建立种子市场秩序行业评价机制,督促种业企业建立种子可追溯信息系统,完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推行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减少销售环节,规范种子营销网络。
索引号:008586034/2014-0017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4-12-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