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12-1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2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我县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毫不动摇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完善措施,促进民营企业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在全县营造企业管理科学、信息透明、规范发展的氛围,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

  2016年,在全县选择1家民营重点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2017年,在全县选择2户民营重点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全县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员工管理向人性化转变的目标。

  三、促进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主。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据市场规则,政府通过服务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等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加快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企业治理模式社会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分类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注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发展历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通过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有序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四、实施内容

  (一)完善企业法人产权。一是促进企业明晰产权。引导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重点对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引导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或家族财产分离,明确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鼓励人才以技术入股、实现企业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二是促进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引导企业进行资本的多元化、社会化改造,实现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运营。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收购、产权受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全面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三是引导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再分配,增加职业经理人、技术骨干和员工的持股,使企业经营层和骨干与企业紧密联结起来,使股东和经营者利益相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促进民营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按照股份制公司要求进行改革,使其既具有公司制的形式,又具有公司制的内涵。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度。一是促进企业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的类型、规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明确公司的财务、审计、劳动人事、业务管理方式等;二是促进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组织结构。引导企业规范组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调整优化原有家族制企业的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财务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等方面规范运作,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实现权、责、利的协调统一;三是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党建与发展两手抓,探索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引导企业党建活动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党员、贴近职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强做大。

  (三)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一是从规范公司章程入手,健全公司运营相关规章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约束机制;二是促进民营企业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方法,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财务、营销等管理,建立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申报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四是促进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团队精神,注重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战略,通过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荣誉感,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机制。促进建立健全科技研发投入机制,是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应紧跟全国全球科技发展的新趋势,从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科研合作渠道方式、高新项目研发储备、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等方面建立完善切实有效工作促进机制。加强与大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加大新项目的研发,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开发引进新产品,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试点民营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要逐年提升,到2020年实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科技领先、竞争能力处行业前茅的现代民营企业。

  五、试点企业选择范围

  (一)试点企业要有代表性,选择应包括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经济、提升管理水平等不同类型的规模以上企业(含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或者三种类型兼具的企业;

  (二)本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和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三)完成了股改前期基础工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

  (四)成长性较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争取上市、挂牌意愿性强的企业。

  列入2016年市上重点培育试点企业,主要从上述第(二)点和第(三)点涉及的企业中选择。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分层分类推进。按照一、二、三产业分类推进,各有关部门在对民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推荐2-3家民营企业作为改制试点企业,同时将本地拟于最近1-2年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推荐到市上,由市上确定2016年重点培育试点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2016年重点培育企业填报试点示范项目书(见附件2),并按时上报市经委。

  第二阶段:推进试点工作。一是通过对拟参与改制民营企业情况的摸底,组织专家顾问团队对拟参与改制企业进行分类分层诊断,提出诊断咨询建议,供企业参考。二是引导企业根据专家顾问团队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自愿对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等方向的改制,帮助其完善企业治理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拓展多种融资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工作。在2016年12月底前,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与其他区县交流成功经验,找出实施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全县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整体推进。2017年,整体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全县2户重点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全县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七、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实施县领导重点联系试点企业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在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高陶园区管委会

  (二)纳入改革目标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深改目标考核。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试点工作的实际成效及时进行评估考核。

  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经信局

  (三)加大政策扶持。2016年,县财政整合县级各部门专项发展资金安排500万元,并逐年增加,重点用于以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为目的的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各阶段补助,以及购买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等补助。对列入试点的民营企业,在安排各类发展专项资金时,要优先给予支持;对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按照主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进行股改的试点企业,股改完成经联席会议审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30万元和2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50万元;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100万元;对试点企业在上市和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重大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经信局

  (四)完善促进机制。按照市上方案要求,先行先试,逐步建立完善评估、培训、专家诊断、中介服务和宣传五大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试点企业专业化指导和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能力,促进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广新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高陶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行业指导。各管理部门重点在工业、商业、科技、旅游、文化、交通、物流、金融等领域培育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将本行业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和工作计划纳入规划,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优先滚动储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重点项目,鼓励试点重点项目(企业)运用“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高陶园区管委会

  (六)创新融资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本地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体系;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支持股权质押贷款、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加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对试点企业的投资入股力度。促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等渠道获得直接融资。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国资办、县发改局、人行夹江县支行、县财政局

  (七)加大服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政策;同时积极帮助试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试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力度,对试点企业专门人才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予以支持;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中介机构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咨询、培训等服务,对选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服务项目的企业给予服务券补贴;及时协调将试点企业列入四川省重点拟上市企业。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工质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八)营造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试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侵害试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实践经验和有益做法,树立典型,学习交流,积极探索我县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加快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质局、县住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高陶园区管委会。

  附件:1.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示范项目书

  附件1:

  夹江县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曾国祥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吴 勇县经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目标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金融办、县文体广新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质局、人行夹江县支行、经开区管委会、县高陶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联席会议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一企一策”的支持措施,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由吴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工作目标的分解下达、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附件2: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示范项目书

  试点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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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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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利润总额  
从业人数(人)   上缴税金  
主要产品  
企业注册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试点类型 □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区域股权市场

  □新三板

  □创业板

  □中小板

  □主板

  □其他
贷款渠道   □银行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互联网金融平台

  □其他


  业

  简

  介
 


  实

  性

  承

  诺
  我单位填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辖区

  乡镇

  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政府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索引号:008586034/2016-0015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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