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6年夹江县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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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
2016年夹江县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乐山国际旅游目的地战略规划》、《乐山市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乐委办〔2015〕3号)、《2015年乐山市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15〕31号)和《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四川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发〔2016〕1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按照“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适应新常态的旅游体制机制,一产围绕旅游调结构,二产围绕旅游出产品,三产围绕旅游搞服务,搭建要素集聚、业态多元、服务规范的旅游发展平台,提高旅游业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积极促进我县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转变。
二、改革任务
(一)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合力。
1.强化完善旅游管理机构职能职责。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一区七组团”的旅游重点县之一的夹江县应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机构职能、职责,配强力量,从组织机构上确保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市县联动,全力推进。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成立旅游执法队伍。
2.推动重点旅游景区理顺管理体制。开展千佛岩景区旅游体制专项改革,按“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产权明晰、授权经营、保护开发”的原则,推进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等形式的改革,妥善解决体制不顺等旅游业发展瓶颈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研室、县旅游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制定千佛岩景区体制专项改革方案。
3.进一步完善旅游执法机制。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充实全县旅游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车辆和人员。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旅游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充实旅游执法力量。
(二)建立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全域旅游。
4.深化旅游与农业、水利融合发展。建立农业与旅游、水利与旅游融合发展机制,编制部分村镇乡村旅游规划,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实施《乐山市水利休闲发展战略规划》,加快建设水利旅游风景区。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东风堰管理处、县水务局
进度与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挖掘东风堰世界灌溉遗产文化内涵,与千佛岩景区打捆,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编制千佛岩-东风堰旅游景区规划。
(三)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促进旅游改革发展。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按旅游综合效益逐年递增,专线资金重点用于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品牌创建、精准营销、旅游扶贫、人才培训等。住建、交通、农业、水务、林业、环保、文化、民宗、扶贫等部门的开发建设资金要向旅游领域倾斜,保证每年有相关资金用于旅游相关领域,并与旅游部门共同协商涉旅资金的使用。要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强对重点旅游项目的支持。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资金在县级文旅专项资金中安排。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民宗局、县扶贫移民局等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旅游项目的支持和投入力度。
6.加大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按照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和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及建设用地要求,为旅游产业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将重点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化统筹安排。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旅游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7.强化旅游人才智力支撑。实施旅游人才教育和培养计划,加强干部交流,引进旅游专业人才,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业干部外派挂职和双向交流,实施旅游行业干部互派挂职。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旅游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底前,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旅游业发达地区培训学习。
8.建立全域旅游引导激励机制。鼓励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创新,对旅游与文化、康疗养生、商贸、体育、会展、地产、大农业、工业、教育等相关产业融合性的新业态项目予以表扬激励,加快构建多层次、特色化、中高端全域旅游产品体系。鼓励现有旅游产品上档升级,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旅游标准化要求创建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等,提升服务质量和品牌价值。鼓励有实效的旅游宣传营销,充分调动旅行社积极性开展旅游包车业务;联合相关旅游企业,通过旅游消费券等方式,对淡季来夹游客予以门票、住宿、餐饮等组合优惠。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8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2017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9.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休息,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为职工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2016年12月底前督促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旅游综合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研究全县旅游发展重大改革问题,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实施。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分别负责相关改革子项目,要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年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查。为确保改革任务推进顺利、落实到位,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工作情况月报告、重点项目集中攻关、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子项目进展情况等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推进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将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专项目标考核,定期督查,严格奖惩。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旅游改革发展工作,每月25日前向专项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改革进展情况。
(三)创新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摒弃旧观念、旧思路、旧举措,勇于突破创新,把推进旅游业全面深化改革和日常旅游工作结合起来,以各项改革的突破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