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府发〔2017〕1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夹江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批复》(乐编发〔2017〕31 号)和《中共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设夹江县行政审批局的批复》(乐编发〔2017〕
77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通知如下:
一、将县农业局和县林业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夹江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夹江县林业局牌子。
二、设立夹江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夹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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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