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8-18 字体:[]
  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确定的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项)予以公布。

一、传统手工技艺

土门泡菜制作技艺

书画装潢技艺

二、戏剧

花灯

三、曲艺

木城唢呐

夹江荷叶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

理与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公告

kaiyun中国登录入口

2014年8月15日
索引号:008586034/2014-0013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