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3月底,审计报告所列问题8项,完成整改6项,正在整改2项(其中:持续整改问题2项),整改完成率75%。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的问题,目前处于持续整改中。
2.关于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该问题共涉及5个项目,其中:四川夹江经开区提档升级等2个项目已完成整改,青衣江右岸小中坝堤防工程等3个项目处于持续整改中。
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批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会议提出审计问题整改建议,并在业务培训会上认真学习《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细则完善支出审批程序,完成整改。
4.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符合追偿条件的案件,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已通过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进行追偿。2023年4月27日,县救助基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存上级统一账户后销户,后续事务一并移交上级处理,对目前尚不符合追偿条件的案件相关后续核销等问题也统一交由上级处理,完成整改。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问题。县国资金融局已印发相关制度并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流程以及监管职责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完成整改。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理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县国资金融局已将部分闲置资产注资到国资公司,部分资产已完成公开拍卖。对资产权属不清、权证办理难、手续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将逐一研究、逐项化解,完成整改。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资产系统数据与管理台账及财务数据难以做到相互匹配的问题。《夹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全县120个行政单位已完成“一物一卡”资产卡片打印和粘贴,做到账、卡、物一致,完成整改。
4.关于未落实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的问题。县国资金融局已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定期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