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宿娟)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5-28 10:18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宿娟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宿永清

继承人:宿娟

不动产坐落:夹江县迎春南路244号4幢2单元2层2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0053154号;

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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