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 东)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16:11 字体:[]

李东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夹江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16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例,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东

2025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