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许钦茹、李红、马淑容)

发布机构: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16:01 字体:[]

李红、许钦茹、马淑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445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红、马淑容、许钦茹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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