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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浩琪智造家具有限公司《浩琪智造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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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浩琪智造家具有限公司《浩琪智造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浩琪智造家具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 10 社(四川夹江经开区)新建《浩琪智造家具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现有空闲厂房3500平方米,进行车间内的分区隔离设置以及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新建家具生产线。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其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①基础工程对厂房进行隔间产生的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②施工机械设备排放的少量无组织废气等。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②由于施工期地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
施工机械废气: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在采取以上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加上项目所在场地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建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生活废水,通过依托四川新粤中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将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工地中部,远离项目敏感点;在合理布局了施工设施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了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作用,再加上隔离墙的隔声,可以大大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由于项目施工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要求:①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2:00禁止施工),杜绝夜间(22:00-7: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要求。③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施工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现场的建筑废物和工人生活垃圾。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预计项目施工进入房屋装修阶段时,会产生少量装修垃圾,环评要求: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专人处理,袋装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现场废物和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料加工时产生的粉尘,底漆后油磨工序将产生油漆粉尘,调配漆工序、喷漆时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
(1)粉尘
①木屑粉尘
项目拟在备料区、加工生产区安装一套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及其配套收集管道+15m排气筒进行排放,除尘系统风机风量为53500m3/h。用于收集处理备料区、加工区中各设备产生的粉尘。环评要求,厂区地面应加强清洁,防止堆积粉尘影响,木工车间加强密闭,墙体密闭,仅留大门及通风口,通风口出口位于空旷地带,禁止面向周围敏感点。做到达标排放。
②油漆粉尘
项目设有打磨区域、自动砂光机进行砂磨处理。在细磨工序中,通过在打磨机、砂光机处安装布袋除尘器,对其打磨产生的油漆粉尘进行收集,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油漆废气
项目油漆废气主要为漆雾(喷漆过程,包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调漆、喷漆、晾干)
治理措施
漆雾:本项目漆房封闭,地面设有集水池,集水池中放置有清水,喷漆作业在漆房进行时,产生的漆雾通过水帘铺集沉降至集水池内,集水池中的水经气浮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集水池中漂浮的漆渣定期捞出后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有机废气:本项目设有底漆房、面漆房,各漆房内设有喷漆区域、调漆区域、晾干区域。项目拟采用2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对项目底漆房、面漆房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整个系统由管道、UV光解净化器、喷淋塔、风机、烟道系统组成。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幕过滤后,再经过喷淋塔水洗作用下被铺集,再进入UV光解系统中,有机废气再光解系统中经光照后分解为CO2、H2O,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漆房均密闭,采用引风机进行抽风,处于负压状态,阻止废气扩散。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先进水幕过滤后,再经过喷淋塔水洗作用被铺集,进入UV光解系统,经光照后分解为CO2、H2O,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对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的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3)胶粘剂废气
本项目所用胶粘剂为拼板胶,拼板胶属于水基型胶粘剂,本产品无毒无味、非甲烷总烃含量极低,是绿色环保产品。本项目拼板胶均在常温下人工刷胶、冷压,因此项目拼板胶不会发生热分解。项目年用拼板胶的量较少,且均在常温下使用,不会发生热分解,总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较少,且较为分散,只要加强车间通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集水池废水
项目底漆房内修建有集水池,内置清水,用于捕集自然沉淀漆雾。项目运营期间喷漆房水帘铺集漆雾沉降至集水池内的水循环回用,水帘中的水通过气浮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水面上的浮渣聚集到一定厚度后,由刮沫机刮入气浮池泥槽,收集的漆渣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喷淋塔废水
项目安装有喷淋塔,对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水洗作用,喷淋塔的水经气浮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劳动定员为4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依托当地民房处理食宿产生的生活废水;办公时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四川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处理后回用,待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修建完成,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了厂房隔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方式对噪声进行治理。环评要求,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震降噪装置:对一些高声源设备安装消音、减震装置;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冷压机所用液压油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更换后废液压油由厂家带走处理,本项目业主不负责处理;项目设备维修保养由设备厂家定期上门保养,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等由厂家带走处理,本项目业主不负责处理。
因此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的木料粉尘、木材边角料、漆渣、废包装等。
(1)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内衬塑料袋,用于收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送入园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
(2)木料边角料、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已在北面设置了一块一般固废暂存区域约20㎡,水泥硬化一般防渗,用于收集暂存木料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环评要求,对于收集的粉尘采用编织袋装好后堆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对于堆放的边角料、粉尘摆放整齐。定期外卖于有需要的厂家,如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
(3)漆渣(危废HW12燃料、涂料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集水池定期打捞产生的漆渣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环评要求,定期对产生的油漆粉尘进行收集,对集水池中沉降的漆渣进行打捞,采用专门的容器进行盛装,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废包装
项目废包装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废包装主要为废纸箱、木箱、塑料袋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油漆桶、废胶粘剂桶。
①废纸箱、木箱、塑料袋等 
环评要求,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外卖的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定期外卖于废品收购站;将不能回收外卖的,每天清理后送入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内,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油漆、胶粘剂桶(HW49)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胶粘剂包装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根据业主介绍,项目油漆产品铁桶型原材料包装桶全部返回成都市深漆宝化工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化利用。
一般固废暂存:在车间内北面区域划定约20m2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水泥硬化地面防渗,用于暂存产生的一般固废。要求木料粉尘、木材边角料采用编织带进行收集后封存。
危险废物暂存、运输管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布置于车间北面,面积为80㎡,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桶、废胶桶、漆渣、打磨废渣。环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不可大量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危险废物分别装在相应的容器内,严禁混装;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运输管理要求:外委进行危险废物处理的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进、运出,运输路线避免经过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转运过程中必须安全转移,防止撒漏,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危险废物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持证上岗。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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