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夹江县交通运输局,拟在夹江县新场镇、黄土镇实施《X145 线新场至黄土段(旧连接线)加宽改建项目》,总投资2896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2.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道路迁拆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道路起点处与省道 103 平交,沿线与已建新连接线、规划 7 号线、规划经开北路、规划迎宾南支路、规划 5 号线西支路、已建经开大道、规划经开北一支路、规划经开西一路、规划 4 号线、已建 4 号线、规划经开西三路平交,终点位于成乐高速新场入口。采用双向四车道三幅路设计。道路中心线与现状道路中线保持一致,采用两侧拓宽,拓宽后路线全长 5125.632m,路基宽度为 36m,道路路基在原道路基础上两侧各加宽 12m。我局于2017年12月10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扬尘防治措施:a.道路施工沿线及临时施工场地应采取全封闭施工的方式,设置 2.5m 高围挡,道路施工阶段应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扩散。b.水泥等粉末材料应采用罐车运输,尽量采用湿装、湿运;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期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放。c.施工现场应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施工场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堆场需采用防尘布覆盖,开挖土石方、施工材料等堆场应相对集中,严禁露天堆放。d.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和施工场地需实施限速管理,禁止超速、超载行驶;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需进行车轮冲洗。e.施工沿线和施工场地禁止设置沥青搅拌站,所需沥青均外购成品使用。f.待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土石方等必须及时回填,禁止遗留在施工场地。g.风速大于 4m/s 时,禁止进行开挖、沥青铺设、材料运输等作业。同时,施工单位还需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
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全面督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的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3)沥青烟
本项目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和站,道路建设所需的沥青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现买现用,且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环评要求:施工方严格执行《公路沥青路的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抓紧施工,缩短施工期。尽量减少沥青混凝土路在施工过程中沥青烟和苯并[a]芘产生和污染危害。
2、施工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主要来源于作业面冲洗废水和施工机械、车辆等。该部分废水可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环评要求:a.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围墙和排水沟,临时堆场进行覆盖,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或进入红旗水库。b.施工场地设沉淀池、隔油池,施工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需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c.道路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路面撒落的泥沙,减少因雨水冲刷产生大量含悬浮物废水;道路施工沿线设排水沟,并设 2 处隔油池和沉淀池,沿线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d.项目施工阶段应加强管理,严格避免超挖,禁止雨天进行开挖作业,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用房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民房内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主要机械设备为路面破碎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切割机等。为减轻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监督施工部门合理
安排好施工时间、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场所设备维护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严禁夜间进行机械施工。同时,作业时间应尽量避开居民午休时间,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4、施工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①土石方
项目弃方运至夹江经济开发区其他市政建设工程利用,项目不再另设弃土场;并且,项目在其弃方外运过程应做好覆盖工作,以避免发生洒落现象等。项目产生的表土用于本工程后期绿化使用,堆放于临时堆土场,表土堆存的外边坡坡脚采用土袋(编织袋)拦挡,坡面用草袋覆盖,避免发生水土流失。
②建筑垃圾
在施工期要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于弃渣场,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建渣定期运往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倾倒。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烟头、香烟盒、果皮纸屑等,环评要求该部分废物应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运车辆应密闭,防止洒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④油漆桶
本项目道路沿线划定交通标线时,将产生少量油漆桶,该部分废物属危险废物,需单独收集后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a.尽可能避开雨天进行地表清理、开挖、渣土运输作业。b.道路沿线应设置连续围挡和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c.临时堆场应上盖防雨薄膜覆盖,避免雨水冲刷,减少损失。d .根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预测,工程开挖占地将对原地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构成破坏,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补偿。e.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影响区域进行迹地恢复,种植两侧绿化。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物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治理措施如下:a.严格实施车辆限速管理,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和无铅汽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b.环卫部门加强道路沿线清理,每天对道路进行打扫,定期进行洒水清洗,增加道路路面清洁度。c.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径流,本项目道路两侧设置雨水井,收集的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造成地表水体污染。因此,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方案,当道路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路面清理,避免因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水体污水。
(3)噪声
本项目道路两侧以工厂和居民点为主,为防止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a.道路沿线设置限速标志、监控和禁止鸣笛标志,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车辆鸣笛。b.加强路面维护,做好路面清洁,定期修补破损路面。c.道路两侧沿街尽可能种植大面积绿化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洒落的物料和道路两侧树枝、绿化修剪过程产生的枯枝败叶,上述固体废物均有环卫部门进行清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社会影响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完善交通网结构,缓解交通压力,优化道路功能和提升道路景观,具有明显的社会正效益。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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