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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华头镇等四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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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夹江县四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3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夹江县鑫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华头镇清水村 5 社、木城镇中坝村 2 社、马村乡方沟村 1 社、三洞镇仁心村 4 社新建《夹江县四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调整项目》,总投资26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木城镇、华头镇、三洞镇、马村乡等四个乡镇取水工程及原水输水管线工程。木城镇供水规模519.10m 3/d,水源为地下水。三洞镇供水规模301.10m3/d,水源为地下水。华头镇供水规模519.10m3/d,水源为地表水。马村乡供水规模124.60 m3/d,水源为地下水。设计年限均为15年。本项目建成投产之后,原取水口将停止使用。我局于2018年4月20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 、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产生在以下环节:①取水井、泵房施工和管沟开挖时产生的扬尘;②开挖土方堆放时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拟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①加强施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②对土石方临时堆场、建筑材料(如水泥、沙石等)堆场以及建筑垃圾堆场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③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及冲洗道路。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④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格清洗,严禁撒漏,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车辆进出口设置防尘措施,避免对交通道路造成扬尘污染;⑤运输车辆路线避开人流量较大的道路,避免在上下班和上下学高峰期运输货物。⑥管沟等开挖土方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⑦风速大于 3m/s 时应停止施工。⑧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a.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b.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
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施工废气
     本项目施工废气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尾气。施工机械废气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在施工现场打井过程中将有泥浆水产生,钻井过程中抽出的泥浆水以及洗井过程中产生的洗井废水,如不经治理直接排放,将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因此要求施工方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一个泥浆池和一个沉淀池,一个是用来储存泥浆一个用来储存洗井废水。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泥浆水、洗井废水经取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周边水体,项目泥浆水和洗井废水主要为 SS,经沉淀后,上部为清水,可直接外排周边水体。
施工期生活污水。由于本项目拟租用当地民房做生活用房,因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依托居民房厕所收集还田施肥。
综上,施工期对项目区域的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影响将消除。在采取上述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施工对水体影响较小,不会对饮用水源水质造成污染。
3. 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是取水井开挖钻井机械噪声、泵房土建施工、机械开挖管沟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等。为减小施工期噪声对输水管线两侧和取水泵站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如下噪声治理措施:①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对高噪声源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并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凡是噪声达到 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② 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路线;③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注意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④ 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和人为噪声;
⑤管网施工应分段集中安排,缩小影响范围,缩短施工时间。
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挖方产生的弃方主要为弃土,沿线设置弃土场,运至指定的弃渣场,且将弃渣分散平整,同时作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利于回填植树绿化,施工期结束后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本项目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定时清运,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运至施工区域附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将任何固废排入周边水体。
5. 地下水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施工期的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的油污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若收集处理不当进入地下系统后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设备检修,防止设备跑冒滴漏的油污下渗进入地下水源,设备冲洗废水采用简易沉淀池处理回用。另外,由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厕所收集后用于经济作物施肥,不外排影响地下水。
6. 水土流失
施工中场地临时堆放区,因结构松散会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取水口及输水管道施工开挖中,由于表土层和植被的破坏使其土壤失去固土防冲的能力,从而易造成水土流失。本评价建议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输水管道施工:①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方式,以减少对土
壤的扰动;②挖方作业避开雨季;③场内雨水排放通道上建简易沉沙池;④管道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及绿化,绿化宜采用当地浅根系植物物种;⑤管道尽量采用空气试压,若不得以而采用水试压则必须设置试压水导排设施,避免水土流失;⑥输水管道施工与外界隔离,施工作业在围护隔栏内进行,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减小作业面积,从而减轻对周围住户及水土流失的影响。(2)取水口施工:施工避开雨季,注意开挖土方的堆放和及时回填,做好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及时绿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量的发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
取水泵站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声源主要是给水泵,声级值一般在 75~95dB(A)。本项目降噪护措施为:①尽量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通过将设备布置与泵房内,通过泵房隔声,再与厂界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距离的衰减,可使其厂界达标,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③同时在泵房周围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进一步减轻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项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规定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水源保护措施
水源地保护是实现优质供水的前提,可靠的水源是安全供水的保证。水源保护就是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及技术的手段,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水源,保证水源的质和量,防止水源污染与水源枯竭,以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水源的需求。在水量方面,应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注意避免过量开采,防止水源枯竭;在水质方面,应通过有效手段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水环境,加强对水源污染治理的监督与管理,维持水源良好的水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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