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鑫垚家具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三洞镇郑扁村9社新建《鑫垚家具(餐桌、餐椅系列)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郑扁村集体荒地5亩,新建家具生产线,进行餐桌、餐椅家具生产,建筑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年产成品家具(餐桌、餐椅)5000套(5000张餐桌、20000把椅子)。我局于2018年3月30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 、施工废气
(1 )杨尘
为有效防止施工期间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必须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采取行之有效地防止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文《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环发(2001)56 号,《防治城市扬尘技术规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办发[2013]78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扬尘进行有效控制,将项目施工建设期的废气和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
(2 )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的CO、NO x 以及未完全燃烧的 HC 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 、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1)施工生产废水
在施工现场建设沉砂池、沉淀池,地基开挖、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用。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按 20 人计,多为当地农民,不专门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项目附近农户处理措施处理。
3 、噪声
治理措施:
(1)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木材加工车间、喷漆等布置在场地内,最大限度远离办公楼。(2)施工区域两侧应加装施工围挡。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可适当增加围挡高度以降低施工建设对周围企业的影响。(3)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 22:00~6:00 施工,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应及时公告周围的企业。(5)对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的拆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6)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7)应做好与周边企业的协调沟通工作。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带来多种不便,业主应加强与周边企业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8)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4 、施工固废
(1)建筑垃圾
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2)施工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送至镇上指定地点放置。
(3)施工土石方
项目场地较为平坦,且无地下建筑,开挖土石方量较小,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量全部用于场内回填及绿化。环评要求挖方过程中的表土,应集中收集堆放且遮盖,用于项目内绿化景观用土。
5 、 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期将对地表进行开挖,地面施工扰动将造成水土流失加剧,为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降低施工影响,施工方应根据以下原则对开挖土方、弃石临时堆放地进行防治,努力将施工期间场地水土流失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治理措施:
(1)项目基础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开挖土石方应尽快回填。(2)施工期间应对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清运,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或无土石堆放。(3)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回用,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4)严格按设计要求中的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结束后,尽快实施施工迹地恢复,及时栽种绿化植被,减少裸露地表,防止水土流失。(5)动工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清运弃土、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6)工程竣工后,厂区内将尽可能进行绿化,以改善周围的生态环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就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
场地被水泥、建筑及植被覆盖,有利于消除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粉尘及木料加工粉尘
治理措施:将产生粉尘工序集中在一块区域,并且将其区域进行全面围挡,形成封闭状态,设置中央除尘器,通过吸尘管对粉尘进行收集,将粉尘收集后通过中央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排放标准要求(3.5kg/h,120mg/m 3 )。
(2)油漆粉尘
治理措施:在打磨车间拟安装水式打磨除尘柜与布袋各 1 套,对打磨工序产生的油漆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水式打磨除尘柜由风机、水泵、沉淀池、滤网、湿帘五大部分组成。其除尘原理为粉尘被离心风机吸到湿帘,湿帘经过水泵抽水冲洗到过滤网,被过滤的水流到水池里循环使用。打磨产生粉尘经抽风机吸入,水式打磨除尘柜的粉尘捕集效率为 90%,经水冲至过滤网后剩余粉尘进入布袋除尘进行二次收集处理。项目设有打磨房,底漆打磨均在打磨房内进行,打磨房内设置水幕除尘器,打磨房背面设置抽排风系统,油漆打磨粉尘在风机的吸引下进入水幕除尘器中处理后,出风送入车间内。能够满足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1.0mg/m 3 )。
(3)有机废气
A 漆雾:
治理措施:项目共 1 个底漆房,3 个面漆房,拟安装水幕除漆雾设备+沉淀池,收集处理产生的漆雾,共计 6 套。水幕漆雾除尘柜:湿法除漆雾设备,无水泵及复杂管道系统,避免了水泵/管道及喷嘴易堵塞的难题。喷漆时产生的漆雾,在风机风力的作用下随气流向水幕柜运动,当漆雾靠近水帘柜水幕板时,漆雾固体颗粒被水幕板上的水膜吸附,随水流进入水池。除尘柜捕集的漆雾和喷漆房沉降收集的漆雾均用相应容器进行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喷漆时产生的漆雾经过由抽风机吸入,经风道排至 UV 光催化氧化设备进行后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漆雾经相应处理后,不进入大气环境中,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B 有机废气 :项目运营期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中将会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挥发在环境中,其中包含了苯、甲苯、二甲苯等。本项目使用 PE 漆、PU 漆以及水性漆。
治理措施 :项目整个喷漆、晾干工序均在漆房内进行,房间完全封闭,通过机械抽风形成负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本项目应在密闭空间进行喷漆,并安装油漆废气处理设置。项目在底漆房旁设置一套 UV 光解催化氧化装置+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用于收集处理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机废气。面漆房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底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 ) 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
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茶园施肥。
(2 )水帘除漆雾废水
本项目拟对喷漆工艺中喷漆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帘除漆雾柜处理。治理措施:喷漆工艺中喷漆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帘除漆雾柜处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仅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属于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同时沉淀下来的漆渣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 )水式打磨除尘柜
本项目拟对打磨房采用水式打磨除尘柜进行处理。治理措施:定期打捞废渣对污水进行处理,沉淀下来的废渣浮于沉淀池表面,废渣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属于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在本工程工艺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震降噪装置:对一些高声源设备安装消音、减震装置;
③应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升高的问题;④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⑤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⑥建议车间内采用双层隔音门窗。总之项目生产噪声可采用多种方式联合降噪,利用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可大大降低噪声对厂界外的影响;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以此从噪声声源、传播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降噪。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1 )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内衬塑料袋,用于收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送入政府指定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
(2 ) 预处理池污泥
治理措施:用于周围茶园施肥。
(3 )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料粉尘
治理措施: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料粉尘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在车间内划定一块区域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水泥硬化地面防渗,用于暂存产生的一般固废。要求木料粉尘、木材边角料采用编织带进行收集后封存。定期外卖于有需要的厂家,如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
(4 )废过滤纤维材料 (危废 HW49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纤维材料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
治理措施:采用相应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5 )漆渣(危废 HW12 燃料、涂料废物)
治理措施:沉淀池内定期打捞,采用相应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6 ) 废纸箱、木箱、塑料袋等
治理措施: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定期外卖于废品收购站;将不能回收外卖的,收集好同生活垃圾一起送入政府指定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
清运。
(7 ) 废油漆、胶粘剂桶(HW49 )
治理措施: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各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