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0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漹城镇新建《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环保投资1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在古片区市政道路 6 条(含 2 座桥梁),总长约 2.6 公里,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配套建设管网、绿化、路灯等。6条道路分别为鹤州路、易漕东路、碧山路、在古路、规划路和春江路。鹤州路起点接沿铁路,终点接龙头河,道路总长为 586.00 米,路基宽度为 24 米,车道宽度 15 米。易漕东路起点接千佛大道,终点接春江路,道路总长为 300.00 米,路基宽度为 16 米,车道宽度 10 米。规划路起点接青衣江边现状道路,终点接千佛大道,道路总长为 350.00 米,路基宽度为 16 米,车道宽度 9 米。春江路起点接迎春西路,终点至碧山路,道路总长为 390.005 米,路基宽度为 18 米,车道宽度 10 米。碧山路起点接青衣江边现状道路,终点为和谐三号,道路总长为 640.00 米,路基宽度为 24 米,车道宽度 15 米。在古路道路总长为 260.00 米,路基宽度为 16 米,车道宽度 9 米。我局于2018年4月23日委托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产生源
①沥青烟,② 施工粉尘,③ 道路扬尘。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是 TSP,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 TSP 污染,只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轻 TSP 的污染;同时对主要建材运输车辆进行密闭遮盖,降低扬尘。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钢板、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定期洒水;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定期喷洒抑尘剂。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除了对运输车辆采取防尘措施外,环评要求应适当对道路沿线的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拟建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工程外购成品沥青,不需要增加临时沥青熬制设施,大大减少了沥青烟气的排放,环评要求,沥青铺筑时严格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尽量缩短沥青铺筑时间,减少沥青路面在施工过程中沥青烟和苯并[a]芘等有毒物质的产生。 施工期间雾霾污染的防治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本项目实施主要为工地和道路的扬尘可能带来的灰霾污染,为预防和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积极响应《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中污染减排措施,以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轻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项目施工前须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并在项目施工围墙外侧对项目施工进度、施工作业方式、施工负责人等具体内容进行公示。
②施工现场架设 2-2.5 米高墙,浆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③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④由于施工期地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浆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⑤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打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⑥风速大于 3m/s 时应停止施工。⑦对于项目进出的运输车辆环评要求,在项目入口处采取铺设防尘草垫,并在运输车辆进出项目区域时用水冲洗车辆轮胎,防止汽车轮胎带出泥土。⑧项目所有建材运输车辆,尤其是土石、砖瓦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加盖处理,防止运输车辆沿线洒落。⑨对于项目运输车辆所经过的运输路线建设单位需对其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并进行定期清扫尽量减少扬尘产生。⑩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覆盖防尘布或
防尘网;铺设钢板、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定期洒水;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定期喷洒抑尘剂。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① 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建施工营地,主要采取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利用现有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进行收集,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 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道路施工时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多,环评要求,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范围内机械维修,避免施工机械在维修过程中产生含层废水污染水体。
③ 雨水防治措施
在施工期间要注意对这些裸露边坡的防护。项目在施工时考虑了用防雨布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临时堆渣场等进行覆盖等措施。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各种机械及运输车辆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和震动,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间作业时,所以施工尽量白天作业,夜间作业段落避开居民聚居点。具体控制措施如下:a、将施工活动安排于白天进行,尽量避免夜间施工。b、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施工区域范围内需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区粉尘噪声源强;c、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少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d、通过施工公示、告示的方式对周边居民进行告知,并加强与施工点周围单位和住户的沟通和联系,讲清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好受影响群众的思
想工作;e、应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应避免在夜间及午休时间进行物料运输,在途径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f、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
g、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h、加强对居民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经土石方平衡分析,本工程挖方总量 11.42 万 m 3 ,填方总量 10.24 万 m 3 (含绿化覆土 0.20 万 m 3 ,来源于表土剥离,换填 3.90 万 m 3 ,管网回填、路基回填等),外购回填土 2.35 万 m 3 、外购碎石土或砂砾石换填料 3.90 万 m 3 ,产生弃渣约 7.43万 m 3 。产生的弃渣运至夹江县土门乡万福村 1 社“夹江县康云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消纳场,该消纳场目前剩余容量约 40 万 m 3 ,能满足本项目堆渣要求,弃渣运输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责任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前期需要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约30cm,通过现场查勘,能进行表土剥离的面积约 7000m2。剥离后的表土约 0.20 万m3,用于后期绿化覆土(绿化覆土约需 0.20 万 m3)。废弃建材和包装材料,项目施工期产生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其产生量不大,经过临时存放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定期由建设单位运送至各辖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 夹江县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表土进行综合利用。
5、施工作业区管理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作业区域应湿法作业,喷锚作业应采用湿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 5m.施工单位应巡视检查喷头工作状况,并根据风向调整喷头作业方向,确保喷头有效工作。施工现场每 500m 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雾炮。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现场面积、地形及喷雾机功率、扬程调整喷雾机布置,确保作业现场喷雾
范围全覆盖、无死角。
6、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施工现场应制定物业化管理制度,细化实施细则,配备专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负责围墙(围挡)清洗保洁、施工道路湿法清扫和扬尘在线视频监测、喷淋降尘、冲洗除尘等管理,并在文明施工日志上作好相应记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禁止露天切割石材,混凝土路面进行洗刨(破碎)作业时,应湿法作业并采取降尘防噪措施。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积极响应《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中相关措施,规范设置封闭围档;合理设置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对施工作业区采取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监督管理是否封闭运输,做到规范操作;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项目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投入营运后,道路在正常运营条件下,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扬尘,在通过合理限制车辆类型,道路两侧绿化带隔离、吸附后一般路面废气污染物由于空气扩散作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减少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绿化建设,利用植被的吸收与阻隔作用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加强对路面维护,不平和破损之处及时修补,专人负责路面保洁,对路面遗撒及时清除,减少车辆频繁变速增加的污染物排放;(3)规划部门在道路两侧进行新项目的建设规划时,应考虑居民住宅建筑用地与道路的防护距离,使其尽量避免道路营运期产生的空气污染带来的影响;(4)加强路面管理,定期洒水,保持路面保洁。
2、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道路营运期不排放污染物,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要求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定期疏通清淤。
3、 运营期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针对项目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沿线人群的影响,通过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进口处设交通标志,设置车辆限速标志,通过在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标志;提高工程质量,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4、运营期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就项目本身而言,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的废渣主要是由道路清扫的道路垃圾,由市政环卫人员每日统一清扫收集。
5、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沿线为城市生态系统,工程区内无珍青动植物分布,无自然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生态系统单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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