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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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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夹江县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4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夹江县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漹城镇在古村1、2、4、5社新建中央公园商住小区项目,总投资1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以商品住宅和独立商业为主,并修建地下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16765.54m2。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工程、五通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我局于2018年2月7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施工机械废气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安排专人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油漆废气
环评要求在进行建筑物室内外装修阶段时注意加强通风换气。加之,本项目拟建地块扩散条件较好,因此装修施工产生的油漆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可通过临时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夹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青衣江。
(2)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严格做到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外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并且在施工期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使其对项目周边居民的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范围内。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本项目采取如下降噪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项目东侧场地,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修,以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此外,在施工中要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完全封闭。④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⑤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东侧,尽量远离声学环境敏感点;⑥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民众;⑦禁止夜间(夜间22:00-早上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确有特殊情况需预先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同时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⑧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夜间(夜间22:00-早上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⑨施工开始前进行公示,告之周围人民,与其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周围人民的理解,同时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施工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土石方
项目弃方将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进行处置,路线选择时需避开交通拥堵区域和城市主干道。在开挖土石方时,由于堆放量较大,遇降雨容易形成水土流失而造成对受纳水道的影响。因此,要求在进行开挖土石方作业时,一是在堆放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二是在雨季不进行开挖作业或只进行小规模作业,尽可能减少堆放土形成水土流失现象。环评要求:①弃土及时清运出场,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并在土石堆上覆盖太阳薄膜,以及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后再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注:项目临时堆放场位于场地的东侧。)②弃土由专用运渣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散落土块给城市环境带来的污染,运输弃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开车辆高峰期、车辆高峰路段,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同时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做到不影响沿路居民生活和不堵塞交通。
(2)建筑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装修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室外,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倾弃置于城建、规划部门非指定堆放点。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袋装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5、水土流失及相应治理措施
① 根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预测,工程建筑物开挖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将对原地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构成破坏,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予补偿。② 在施工期为防止雨水、洪水径流对堆料场和渣(土)体的冲刷,采取编织带或其它遮盖物进行遮盖,减少损失。③ 动土前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④ 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等措施,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⑤ 项目建成后应尽快完善绿化,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至小区地面绿地排风口,其排放扩散条件好;地下车库进出通道开阔且与地面相连,汽车尾气通过车库进出口自然扩散,加上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污染度较低,扩散条件良好,汽车尾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居民厨房废气
⑴ 燃料废气
项目生活燃料全部使用城市管道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SO2和烟尘量很小,其燃烧后不经处理直接外排即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⑵ 住宅楼居民厨房烹饪废气 
该油烟经由油烟管道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且排烟口高于楼顶,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餐饮业油烟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主要为商业引入的餐饮。本建筑物在设计时就预留有集中烟道。所有餐饮油烟废气均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经集中烟道统一引至独立商业楼楼顶高空排放。
(4)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
项目西面设置有面积为30m2的垃圾房,并在各住宅楼附近设置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的设置尽量远离了周围住宅,并且在其周边设置了相应的绿化。本环评要求:①居民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分类投放,并派专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房周围的良好卫生状况。餐饮垃圾应设置专用的垃圾收集装置,对餐饮废物分类桶装收集(加盖、标识)。②与市政环卫部门协调,保证垃圾房垃圾的日清日运。 ③垃圾暂存于垃圾房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垃圾渗滤液,垃圾房地面须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另外,环评要求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垃圾房日常管理及除臭工作,并将产生的渗滤液及地面冲洗水由管道收集至小区污水预处理系统,然后排入夹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严禁渗滤液没有经过统一收集任意乱排。
(5)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
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备用发电机房的排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口朝向南面,可实现达标排放。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置有4个地埋式污水预处理池(位于项目的东北面和南面,总容积不小于330 m3),项目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夹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青衣江。
3、噪声治理措施
(1)生活噪声
①机动车噪声
本项目设有地下车库,进出机动车将产生交通噪声。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噪声一般在60-75dB(A),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和规范停车场停车秩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噪声10-15dB(A),实现达标排放。
②人群活动噪声
本项目住户、物管办公用房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噪声,该类噪声属低噪声源,发生时间短暂且声源强度值较小,在采取加强管理的条件下,禁止喧哗吵闹,严禁音响噪声,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避免影响住户正常工作与生活。
③商业活动噪声
本项目商业用房含独立商业楼,根据业主资料,项目拟引入的商业项目暂未确定。由于商铺营业噪声不稳定、不连续,因此其源强值难以估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58号令)中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因此本项目商业用房不得引入KTV、歌舞、游艺等高噪声娱乐行业。
为了减少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环评要求:
A、商业用房应采用落地中空玻璃并加强其墙体隔声,避免其今后对内、外环境形成干扰。 B、要求物管部门在引进经营项目时,按照国务院令第 458 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严格把关,严禁引入产噪较大娱乐业,如歌舞厅等。C、对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商铺应尽量引入无污染或低污染的经营项目,以有效防止扰民纠纷;引入项目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根据其商业性质另行环评。D、项目营运期还应加强对商业店铺营运的规范管理,规定营业时间,商铺早上不宜开业过早,晚上10点后停止营业;严格控制商家促销活动,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如音响等),避免噪声扰民。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其商业用房营运噪声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设备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柴油发电机、变电器、消防水泵等。项目在设计时对以上设备进行了以下隔声、减振措施:①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四周设置隔声墙。②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采用减振吊架。③自备柴油发电机,设置于单独专用隔声机房内,柴油发电机房设于地下室内,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采取减振措施降噪措施,出风口设消声器。
4、固废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入小区垃圾收集桶,再由相关人员运送至小区垃圾房内,最终由市政环卫管理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本项目小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杀菌消毒,以减少臭气影响。
(2)一般商业营运、物管、社区办公垃圾
该部分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分别集中收入项目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再由相关人员运送至小区垃圾房内,最终由市政环卫管理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纳入市政垃圾清运系统。
(3)污水处理设施残渣
①污泥
本项目预处理池每半年由专业清洁公司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送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实现无害化处置。
②废油脂
隔油设施收集的废油脂及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需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该部分废物的处置协议须在项目投入试运营前交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同时,本评价要求项目应当保持干燥,地面做好防渗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餐厨垃圾
这部分固废由项目每日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专人每日清运,不得在项目内滞留过夜,以免产生异味及蚊虫、老鼠等滋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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