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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鹏盛欧亚家具有限公司《鹏盛欧亚 木质家具制造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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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鹏盛欧亚家具有限公司《鹏盛欧亚木质家具制造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鹏盛欧亚家具有限公司,拟在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夹江县新场镇星和村10社)新建《鹏盛欧亚木质家具制造厂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新粤中厂区闲置厂房6000平方米,进行车间内的分区隔离设置以及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新建木质家具生产线,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
材料,制作餐桌半成品,形成年产80000套餐桌半成品生产能力。 我局于2018年1月27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扬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②由于施工期地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
施工机械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施工机械需在开阔场地使用,使之自然扩散。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本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在采取以上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加上项目所在地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粤中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采用的降噪治理措施为: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将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工地中部,远离项目敏感点,在合理布局了施工设施的基础上,有效地利用施工厂区的距离衰减作用,再加上隔离墙的隔声,可大大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由于项目施工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要求: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2:00 禁止施工),杜绝夜间(22:00-7: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限值要求。③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施工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1)建筑垃圾
项目方将此类废料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送往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不可就地填埋,以避免对区域环境空气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构成潜在的影响因素。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现场废物和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木屑粉尘
治理措施:车间安装脉冲式中央除尘器及配套收集管道+15m 排气筒进行排放,用于收集处理备料区、加工区各设备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在各加工设备均设置吸尘口,收集加工时产生的粉尘,收集的粉尘通过管道排入中央集尘罩,每月定期销售于有需要的厂家,如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环评要求,厂区地面应加强清扫,防止堆积粉尘影响,生产车间加强密闭,墙体密闭,仅留大门及通风口,通风口出口位于空旷地带,禁止面向周围敏感点。
    (2)胶粘剂废气
本项目所用胶粘剂为拼板胶(白乳胶),拼板胶属于水基型胶粘剂,无毒无味,非甲烷总烃含量极低,是绿色环保产品。本项目拼板胶均在常温下人工刷胶、冷压,因此项目拼板胶不会发生热分解。项目年用拼板胶的量较少,且均在常温下使用,不会发生热分解,总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少,且较为分散,只要加强车间通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四川新粤中陶瓷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待夹江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修建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了厂房隔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方式对噪声进行治理。环评要求,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采用减震降噪装置;对一些高声源设备安装消音、减震装置;在部件堆放、运输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碰撞,降低噪声污染;工人应加强自身噪声防护,如佩戴降噪隔声耳塞,防止强噪声的危害。综上,项目生产噪声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联合降噪,利用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可大大降低噪声对厂界外的影响;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以此从噪声声源、传播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降噪。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冷压机所用液压油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更换后废液压油由厂家带走处理,本项目业主不负责处理;项目设备维修保养由设备厂家定期上门保养,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等由厂家带走处理,本项目业主不负责处理。因此,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的木料粉尘、木材边角料。
(1)生活垃圾
在厂房内设置垃圾桶内衬塑料袋,用于收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送入园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人员统一清运。
(2)木料边角料、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拟在厂区西侧临近办公区域旁设置了一块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库房)约 50m 2 ,水泥硬化一般防渗,用于收集木料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以及车间杂物。环评要求,对于收集的粉尘采用编织袋装好后堆放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库房),对于堆放的边角料、粉尘摆放整齐,定期外卖于有需要的厂家:如机制木炭厂、生物质燃料厂等。
(3)废胶粘剂桶
本项目使用胶粘剂,将会产生废胶粘剂桶。预计废胶粘剂桶为 500 个/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胶粘剂桶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49。项目废胶粘剂桶全部返回厂家,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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