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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邓福均炉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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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夹江县邓福均炉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邓福均炉料加工厂,拟在夹江县龙沱乡龙沱村新建《炉料加工厂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当地原茶叶生产加工厂房,新建1条炉料加工生产线。设置生产加工区、沉淀池、烘干房等。采用外购碳化硅切割废料为主要原料,年产碳化硅球10000吨。 我局于2018年1月27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粉尘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 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来减少运输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 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均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
☆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均实行密封运输,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
☆ 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防止将泥土带出现场等。
☆ 建材堆放地点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库房及时清运,库房以毡布覆盖,尽可能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
另,环评要求建设方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⑵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2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就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项目方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了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方应合理组织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昼间高噪声施工应尽量远离本项目南面厂界,最大限度减少对项目周围居民的影响。只要按照本环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要求。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弃渣、土石方和工人生活垃圾。项目建筑弃渣、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回填,没有土方外运或外借土方产生;施工民工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破碎、混料粉尘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产生粉尘的环节分别为:破碎、混料。
(2)烘干废气
本项目烘干炉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主要为NOX、SO2、烟尘。
防治措施:生产工段采用全封闭钢材石棉瓦房,且湿式作业,适时洒水;清洗、冲洗汽车运输道路,随时清扫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可有效降低地面动力起尘。
(4)汽车尾气
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中所含的CO、 HC和NO2,由于本项目同时进出的运输车辆较少,废气产生量小,且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因此可做到达标排放。
(5)食堂油烟
项目宿舍楼一楼为餐厅,供应在厂职工用餐,就餐5人,1个基准灶头。食堂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新建化粪池一个约1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使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三级沉淀池,总容积不低于20m3,因此项目混料废水、地面冲洗水及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可通过厂区内排水沟进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噪声治理措施
为确保噪声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环评要求项目必须采取以下措施: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安装消声器,皮带输送机、给料机等设备定期在滚轴处加润滑油,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②应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出现因机器不正常运转造成噪声值异常升高的问题;③对入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只要生产过程中注意文明作业,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其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中沉淀砂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沉淀池沉淀的混料废水和作业面冲洗水夹带的沉淀物约1.2t/a,晾干后外运处理。工人为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少,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评要求:项目库房必满足“三防”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避免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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