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夹江县界牌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夹江县顺河乡上游村 5 社新建夹江县界牌水厂工程项目,总投资155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净水厂工程和清水输水工程等。供水规模2200 m 3 /d,设计年限15年。我局于2018年4月20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本环评为补评。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输水工程、办公及辅助生产设施已建成,厂区内设备已安装。该区域施工期已经全部完成,且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任何企业和个人的投诉,也没有遗留任何与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所以不对本项目的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消毒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将产生少量异味。
目前治理措施:项目采取了密闭加氯系统,加氯量采用复合环路控制,并可根据出厂水的余氯来进行调整,同时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漏氯事故,在消毒间内设置了漏氯报警仪和余氯检测装置,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无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污泥异味主要来源于排水沉泥池清掏,属于无组织排放。
根据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为沉淀池排泥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现有治理措施:厂区内设置排水沉泥池 1 个,容积 86.4m 3 ,用于暂存沉淀池排泥废水及滤池反冲洗水,该部分废水经排水沉泥池后直接排入厂外的水沟;厂区内另设化粪池 1 个,容积 2m 3 ,用于收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现阶段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整改措施:本项目沉淀池排泥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经排水沉泥池沉淀后上清液(99 m 3 /d)通过潜水泵输往预沉池做原水使用。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环境,周边有大量农作物,本项目只排放少量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51m 3 /d,完全能够被周边的农作物消纳,本项目取用地下水,考虑到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建议将生活污水运至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农作物施肥。
2、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给水泵类及其配用电动机、风机、发电机、行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目前治理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在车间内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对于声级值较低的声源,通过合理布局,使其与厂界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距离的衰减,使其厂界达标;对于较大噪声源,适当选用降噪声效果更好的隔音室,或是增加适当的减震设施,以减小其振动影响,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主要的降噪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围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④同时在车间和厂界周围进行了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进一步减轻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环保措施可行性:根据噪声监测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项目运营以来,未收到周边企业或居民的投诉。因此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以满足标准要求,不需要整改。
3、固废治理措施
本工程运营过程产生固废包括排水沉泥池污泥和生活垃圾。
①污泥:产生量约为 803t/a(含水率 80%),直接排入厂外水沟。
②生活垃圾:本项目有 12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6kg/d,利用垃圾桶收集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目前治理措施:排水沉泥池污泥污泥直接排入厂外水沟;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整改措施:排水沉泥池污泥定期清掏,密闭运输至夹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保措施可行性:整改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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