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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新建1条年产30万套绕线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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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乐山和航包装制作有限公司《新建1条年产30万套绕线盘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0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乐山和航包装制作有限公司,拟在夹江县迎江乡双龙村2、3社《新建1条年产30万套绕线盘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原夹江县双龙陶瓷厂厂房,新建年产 30 万套绕线盘生产线一条,由主体工程(生产区)、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及仓储等组成。购置安装四面刨机、锯圆机、推台锯、圆盘锯、压刨机、空压机等设备。我局于2017年11月30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 、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改造工程、设备安装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于本项目改造工程在室内进行,主要包括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施工工程量小,通过在施工面上采取洒水作业后,粉尘产生量较小。评价要求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同时采取洒水作业,对施工粉尘进行控制。
(2)施工期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于项目施工量较小,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较小,经回收利用后,剩余的建筑垃圾堆放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项目内设置的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施工期噪声
本项目仅进行电气改造、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施工周期较短,噪声源主要为电锤、电钻等设备噪声,声级一般在 90~110dB(A),为瞬时声源,由于项目施工周期较短,施工量较小,噪声源强经房屋隔声、衰减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值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其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原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甲醛废气
本项目在涂胶和压制工序中有游离甲醛从胶水中挥发出来,对空气环境和作业工人造成危害。在项目绕线盘生产线中热压工序上方增加风量为 6000m 3 /h 的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甲醛,收集率 90%,收集后的甲醛废气通至锅炉内燃烧。
(2)粉尘
环评要求:项目带锯机机头处均需配有吸尘罩和吸尘管,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吸尘管→进入除尘器除尘。吸尘罩收集效率在 90%以上。
(3)锅炉烟尘
本项目锅炉为 0.3mpa 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4)食堂油烟
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致
楼顶排放。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原有厂房化粪池进行处理,原有厂房化粪池为 1m 3 ,不符合现有污水排放量,因此,项目需进行化粪池修建,按照废水停留时间 24h计算,本项目化粪池不得小于 2.5m 3 。本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
本项目拟采用钠离子交换树脂的方式制备锅炉软水,将自来水通过离子交换器树脂层,水中的钙、镁离子与树脂内的钠离子发生置换,树脂吸附了钙、镁离子而钠离子进入水中,交换器内流出的水就是去掉了硬度离子的软化水,软化水排入雨水沟渠。
对于本项目废水,评价提出如下 要求:在厂区内建立“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地面硬化措施,做到防渗、防漏要求。脲醛树脂料桶仓储区四周修建围堰。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转时候噪声,主要为锯圆机、多片锯、旋切机等机械噪声(其他设备噪声相对较小),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选用环保低噪声设备;安装设备减震器减震、隔音罩(大功率电机)隔音,利用车间厂房等建筑物及建筑装饰材料的隔声、吸声,以及厂区内距离衰减等,使综合降噪处置后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较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木屑、边角料及除尘灰、脲醛树脂胶桶、职工生活垃圾及食堂餐厨垃圾。
1) 木屑、边角料及除尘灰
本项目在裁剪、锯切过程会产生边角料,全部统一收集后用于锅炉燃烧材料。
2)脲醛树脂胶桶:脲醛树脂为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脲醛树脂胶桶的年产生量约为 50 个,根据危废名录(2008 年新版)中的规定,该废物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本项目的废旧容器由该树脂胶出售公司回收
再利用。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厂家定时定点收集后由乡镇环卫统一外运填埋。
4)食堂餐厨垃圾
评价要求将餐厨垃圾经专用的容器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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