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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批准夹江县柏年匠人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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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 我局拟对由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夹江县柏年匠人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7天)。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夹江县柏年匠人家具厂,拟在夹江县吴场镇宝灵村1组新建《夹江县柏年匠人家具厂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夹江县新杰峰陶瓷厂闲置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新建1条家具生产线。年产3000套成品家具。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组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评审,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主要安装设备,基本无废气产生,无需进行治理。
2、施工期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
人员最多为20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小,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既有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作农灌。
3、施工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为实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①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以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尤其是禁止(夜间22:00-早上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③文明施工。装卸、搬运安装材料等严禁抛掷;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⑤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施工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施工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安装材料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项目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将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交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专用堆场,以免影响施工的环境卫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全部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乱堆乱放,以避免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粉尘
治理措施:本项目拟新建中央除尘系统:在自动送料推台锯、排锯、铣床等合计8台产尘设备上设立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汇入总管道,再经管道引入设在厂房外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再经15m高排气筒引至车间顶排放。
(2) 胶水废气
根据业主提供的胶水检验报告,本项目使用的白乳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各项成分均为未检出,在使用过程中可不考虑其挥发产生的废气。
(3)喷漆废气
项目设置密闭喷漆房,在水帘柜中进行操作,喷漆产生的废气可收集率为90%,等离子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废气处理方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防治及《“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有机废气净化措施合理可行,实现达标排放。
(4)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油烟产生量较小,可设置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经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低于2.0mg/m3的要求。
2、废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废水,近期:项目废水在区域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作农灌使用,项目废水不外排。远期:项目废水在区域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确保能进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后,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项目喷漆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一般为2个月一次)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拟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方式:
(1)选用性能优、噪声小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度;(2)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场地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 减少厂界噪声值;(3)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座采用减震基座;(4)沿厂界四周种植乔灌木类植物,以降噪隔声;(5)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保证设备安装平衡,经常维护保养和润滑,保持设备运转正常。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污染源:(1)一般固体废物
①废边角料
本项目将此部分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
②碎木屑
本项目将此部分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
③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
④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日常办公生活垃圾,设专人每日进行统一清运,然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①漆渣
项目喷漆房未收集漆雾粘附在喷漆房的地面、墙面等处,经清理后作为漆渣来处置,漆渣产生量约为0.12t/a,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
②废原料桶
项目废油漆桶及废胶水桶产生量约为0.2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单位: 夹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奎锋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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