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文件内容,下达我县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2万元(含以工代赈任务3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6万元。按照原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41号)及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资金分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52万元(含以工代赈任务3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1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巩固成果及政策性扶贫补助等项目,分配结果明细见附表。
监督电话:5656782
意见收集人:冉景航,电子邮箱67063336@qq.com
联系电话:13330911448
通讯地址:夹江县青衣大道999号。
附表: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
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明细表.xlsx


川公网安备 511126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