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刚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盘活农村撂荒土地的建议》的建议收已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推进撂荒地利用的系列政策措施,对保护耕地和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政策措施激励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和对外出青壮劳动力吸引力不够等问题。建议从利益引导、市场化入手予以调整优化,为乡村振兴带来生机与活力的建议。对此我们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耕种条件
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用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
二、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和低效利用,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分类科学推进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
各镇、街道要针对耕地撂荒实际,根据承包农户复耕意愿,因户施策,采用适合的整治模式;严格遵守耕地利用优先序,因地制宜选择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利用春、秋季农业生产时节,分步推进整治工作,同时,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粮食作物(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间作、套种、轮作的土地利用方式),一般耕地种植粮食、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高标准农田用于粮食生产,年内全面完成整治。确需季节性“休耕”的,应采取相应措施,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五、建立遏制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为撂荒耕地整治动态清零的责任主体,全面梳理总结农户承包耕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认真分析农户耕地撂荒产生的原因,动态监管、研判流转户经营状态,建立遏制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利用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和低效利用问题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