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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说事周周见-27》聚焦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户籍迁移、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公交车站点停靠及刷卡乘车问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3 17: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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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是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由夹江县融媒体中心主办的

《开门说事周周见》栏目

又和大家见面啦!

    本期节目的主题是:聚焦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户籍迁移、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公交车站点停靠及刷卡乘车问题。

今天邀请到的上线单位是:夹江县卫健局、夹江县公安局、夹江县人社局、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请问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多大年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用,应该怎么办理?

丁勇:夹江县卫健局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夹江县自2004年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以来,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开展顺利。截去年底,全县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为2.253万人,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为1485人。

每年初,县卫健局统一制作《奖特扶宣传告知单》,分发到镇(街道)组织宣传工作,安排各村(社区)在村(居)所在地、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张贴宣传单,并通过夹江政务网、夹江发布和大喇叭等形式广为宣传,全力做到人人知晓政策。下面做具体说明:

第一项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第二项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个人申报的时间、地点:

奖励扶助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本人可在达到扶助年龄的上一年度于当年省级申报系统开网日(一般在每年3月左右)至年底12月31日前,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卫健窗口提出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婚姻变动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别扶助子女死亡的申报对象需提供:公安部门、人民法院、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相关说明

符合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

请问原户籍地在夹江县吴场镇,2001年将户口迁到了眉山。现在能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吗?需要提供哪些手续,望告知。

李恬屹:夹江县公安局实有人口管理大队教导员

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就户籍迁移三种形式进行以下解答:

第一种情形:如果原籍为吴场镇城镇地区,眉山的户籍不论在城镇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均可以迁回吴场镇城镇地区。依据《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办法(巿府令10号》

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2.户口簿、身份证;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手续齐全的,现场办结。

第二种情形:如果原籍为吴场镇农村地区,现户籍在眉山市农村地区,依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等八个厅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农村地区户籍迁入要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公安厅和各地制定的政策规范执行,原则上只允许农村户籍居民相互迁移,且符合以下条件:①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②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③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④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如这位听众朋友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以夫妻投靠和离婚回原籍两种情形迁回原籍地村组。农村地区户籍迁入,原则上需经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报公安部门审核审批后办理迁移。

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2.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证明;3.结婚证或离婚证;4.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本;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手续齐全的,报公安部门审批后办理。

第三种情形:如原户籍为吴场镇农村地区,现户籍在眉山市城镇地区,依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等八个厅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以前单位买的社保,后来没上班了,自己接着买社保。现在农村征地购买保险,既不能衔接也不能重复投保,那么自己购买的这个保险可以退费吗?这种情况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张燕:夹江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征缴股股长

根据网友阐述的问题,涉及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引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以批准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为时间节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劳动年龄段(16周岁至男60周岁、女50周岁)养老年龄段(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及征地时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这位网友属于劳动年龄范围内人群,被征地后由政府统一代缴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征地前已经购买的养老保险可以和征地后购买的养老保险进行衔接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无需进行退费,代缴期间如参加工作应单位为其购买保险,社保将不再为其代缴,每年年底向本人发放当年缴费补贴,无需担心会影响自身相关权益,如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社保中心或者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也可致电社保中心0833-5681224咨询了解。

目前青衣江沿河一带乘坐公交出行群众较多,307、305班车是否可以考虑在千佛大道沿线设点站点,这样更加方便群众;另外103路公交车什么时候可以刷公交卡?

胡伟:夹江县交通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307、305路公交是由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开行的,站点增设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我们将积极向市局汇报,优化307、305路公交站点,方便群众出行。

103路公交因新购车辆本月底才能交付。目前是调用乐山公司车辆运营,待新公交车交付投入使用后便可刷卡乘车。

《开门说事周周见》栏目,每周从夹江官方各平台留言和评论中选取部分问题,在每周邀请问题涉及部门做客演播室,解答网友提问。各位网友可以关注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夹江发布APP、夹江发布抖音号以及夹江发布视频号、夹江发布微博等平台,留下你对夹江发展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夹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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