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淑连)
发布时间: 2026-05-19 09:49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杨淑连因保管不善,将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84185号、夹国用(2016)第04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淑连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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