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韩德祥、杨玉先)
发布时间: 2026-06-29 09:27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杨玉先、韩德祥因保管不善,将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02611号、夹国用(2012)第13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德祥、杨玉先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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