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夏玉)
发布时间:
2026-04-08 10:18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夏玉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8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玉
2026年4月7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