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郑林焱)
发布时间:
2026-07-02 10:53
文章来源: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郑佳毅,郑林焱,邓巧娟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633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林焱
2026年6月29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