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8 17: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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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管理下拨给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县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有关教育经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或联合发文执行。

(四)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及其它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指导全县的中小学校点规划、布局调整、基建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初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示范学校建设;统筹并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教育督导及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

(五)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教育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职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七)协调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九)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十)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直接管理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徐彬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全面工作。

张皎娇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培训。牵头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分工负责教育系统的计划基建、教育项目管理、教育扶贫、教育捐赠、乡村振兴、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红十字会工作。分管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项目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分管人事股。联系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计划基建财务科。

刘莉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牵头负责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对口支教、教育工会、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分管安全卫生,协助分管学前教育发展、“86·55”攻坚。分管人事股、教育工会、教师进修校(乐山开放大学夹江分校)。联系市人事教师科、市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

张学勤党组成员、总督学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县教育考试中心工作。分工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语言文字工作、德育和团队、未成年人保护、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教育考试、教育科研、校外教育、科协关工委工作。分管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县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协助分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市基础教育科、市教育督导室、市德育科、市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市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市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

张敏惠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全面负责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黄盛其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分管财务后勤,分工负责机关事务、妇联、教育宣传、政策法规、信访维稳、保密、档案、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创文、依法治县、政协、人大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及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分管办公室,协助分管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联系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市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分管财务后勤

三、内设机构

(一)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贯彻执行教育党工委的决议;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检查指导所属学校(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党工委宣传、信息报道、党建调研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财务、接待、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和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受理举报、申诉,配合相关部门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等工作。

(三)教育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评估实施办法,指导基础教育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指导与管理;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编制各类招生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劳动福利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负责教育系统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录用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五)计财股

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经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负责政策法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学校校舍排危、改造以及基建工作;负责经费审计等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

(六)安全股

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判安全形势,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的要求;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拟订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参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或专项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评价和考核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政、督学工作,制定指导督查、评估教育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下属单位

夹江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夹江县教仪电教站、夹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夹江县教师进修学校、夹江县教育考试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夹江县迎春南路108号

邮政编码:6141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0833-5662455/0833-566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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