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基本情况
- 机构职能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选命名的,将符合标准的市(县)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并统一编号,这是县域中医药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县域整体中医药健康服务重要标志。
一、创建目的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活动,能进一步加快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技术创新,加快中医药现代化、健康服务产业化步伐,建设中医药强县,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可及高效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二、创建意义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是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主要创建内容
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二是促进中医药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六是加强中医药督导管理,七是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度和知晓率。
四、评分指标
创建示范县建设标准共有八大类,分为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满意度和知晓率、加分项,其中一级指标42条,二级指标105条。创建工作涉及县委办、县委办、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协及各镇、街道等多部门。总分为1000分+20分,其中重点指标430分,其他指标570分,加分项20分。得分≥870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合格。